关于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第二批)的公示
2022-01-1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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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县的批复 》(浙财农【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申报、审核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现将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第二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五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7113456,市农业农村局87108403。
附件:项目汇总表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建设地点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1 | 同山烧生产质监平台集成创新示范项目 | 同山镇人民政府 | 同山镇 | 1000 |
2 | 同山烧小作坊提升集成创新示范项目 | 浙江政宇酒业有限公司 | 安华镇湖头村 | 7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