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21-14898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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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诸暨市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市委办〔2021〕25号)要求,经村申报,镇乡(街道)审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决定下达2021年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计划
(一)购建类项目(5个)
姚江镇7村联购城区商铺。吴墅村、梓尚阁村、汪王村、浦西村、渔江村、山汀村、巨堂村7个村,计划投资700万元,联合购置城区商铺,出租后,7个村预计每年增收50万元。
陈宅镇4村联购城区商铺。陈宅社区、东升村、东蔡村、湖田村4个村,计划投资200万元,联合购置城区商铺,出租后,4个村预计每年增收10万元。
同山镇4村联购城区商铺。同兴村、吉水坑村、三新村、临江村4个村,计划投资200万元,联合购置城区商铺,出租后,4个村预计每年增收10万元。
赵家镇4村联购城区商铺。赵家社区、上京村、花明泉村、东庄村4个村,计划投资200万元,联合购置城区商铺,出租后,4个村预计每年增收10万元。
东白湖镇5村联建香榧渥堆加工点。项目位于娄东村、日溢村、西岩村、新东村、小东村,计划投资420万元,建成运行后,5个村预计每年增收21万元。
(二)化解村级债务(11个)
店口镇湖西村似偿还债务50万元
山下湖镇泌湖村拟偿还债务50万元
陈宅镇大罗村拟偿还债务31.5万元
同山镇绿剑村拟偿还债务36万元
暨南街道董村拟偿还债务21万元,置换债务28.5万元
枫桥镇栎桥村拟偿还债务20万元,置换债务150万元
璜山镇开山村拟偿还债务10万元,置换债务72.55万元
赵家镇花明泉村拟偿还债务64万元,置换债务100万元
陈宅镇东蔡村拟置换债务52万元
同山镇临江村拟置换债务20万元
同山镇三新村拟置换债务20万元
(三)项目调整
经镇村申请,2019年立项的暨南街道后陈村电商园建设项目取消。
二、实施要求
(一)投入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村级组织经济承受能力,在坚持不产生新的债务前提下,统筹谋划好资金盘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确保项目稳步实施。
(二)建设要依法依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严禁借项目建设名义搞违章建筑,严禁因赶工期、抢进度违反法规、省略规定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建成使用后,要强化安全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项目要真实有效。严禁虚构项目套取扶持资金,镇乡(街道)对项目真实性负责。购建类项目年投资收益5%以上,建立收益监测机制,资金补助后,每年进行收益监测,5年内收益不达标,补助资金全额收回。
(四)验收要严格规范。市财政根据项目验收资料,将资金拨付给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再拨付给项目村,其中,联建(购)类项目,补助资金按出资比例到村后,村再拨付给联合建立的公司。购建类项目如引入企业投资,扶持资金全额归村集体所有。项目投资额只核算租赁部分(指主体工程,不含装修),不算非租赁部分。联建(购)项目投资主体应为参股村联合组建的公司,产权归属公司。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