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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二年第二十一期)

2022-11-01 14: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统计区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21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2年10月,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195件,其中投诉744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62%;举报451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38%;商品类投诉454件,占投诉总量的61%,服务类投诉290件,占比39%,投诉调解成功657件,成功率8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17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744

29.17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454

61%

服务类

290

39%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26

通讯产品

10

家用电器

22

食品

81

保健品

2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3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191

装修建材

29

其他

90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100

美容、美发服务

20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1

修理服务

12

设计、装修服务

7

租赁、旅游服务


文化娱乐服务

58

其他

92

三、投诉数据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10月份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19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42%,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诸暨本土区域特色产品:如服饰、鞋子、袜子、袜裤等,主要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商品存在起球、缩水、褪色等问题,商品虚假宣传,夸大商品的作用,误导消费者。食品类81件,占商品投诉量的18%,投诉主要涉及食品卫生、食品安全、过期变质不新鲜以及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食品的卫生问题,常有消费者反映在食品中吃到异物;其次是食品的保质期问题。装修建材29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6%,主要反映:装修服务的合同纠纷问题。签订装修合同后,装修公司未能按约定期限完工或是未按合同约定材料、设计施工图纸施工,以及经营者擅自增项改项多收费用,导致装修实际价格与合同不符,引发消费者不满。家装建材的售后服务问题,主要有商家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不履行“三包”义务。家装建材的质量问题,主要是商家以假充好、以次充好,销售质量差的商品。交通工具26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6%,主要反映:家用汽车质量问题,车辆多次维修故障仍未排除的问题,以及车辆维修效果不满意的问题,缴付订金后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车等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修理服务等行业。餐饮住宿服务100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34%,主要反映该行业的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问题;酒店住宿主要涉及虚假宣传,实际环境与宣传不一致以及服务态度不满意等问题。文化娱乐服务58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0%,主要涉及培训机构、早教、足浴、健身、等行业的退款纠纷问题。美容美发服务20件,占服务类投诉的7%,主要反映服务效果不满意,服务价格偏高,充值卡退款及服务后达不到消费者理想效果而引发的纠纷问题。修理服务1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主要反映该行业修理效果不满意,以及修理价格存争议问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