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2-1510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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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白湖镇 | 成文日期: | 2022-10-14 |
文号: | 东政〔2022〕21号 | 文件登记号: | DZJD99P-2022-0001 |
有效性: | 失效 |
【补公开】关于开展东白湖镇空调智慧节能管理的通知
东白湖镇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在东白湖镇开展空调智慧节能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全镇范围内的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商务楼宇、超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的空调实施智慧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重点任务
1、明确改造任务。供电部门要积极开展用户空调的摸排上报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前期已摸排用户的建设工作,后续分批上报排摸、安装节点清单。
2、推进工程实施。由镇政府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供电部门具体实施,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设备情况等,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空调智慧节能管理建设。
3、加强建设管理。用户应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开展空调负荷摸排、智慧节能管理建设工作,不得破坏空调节能管理装置。供电部门应常态化开展空调负荷柔性可调节状态监测,周期性开展巡视维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空调智慧节能管理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项资源保障。
2、强化过程管控。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空调智慧节能管理建设工作。
3、注重宣传引导。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空调智慧节能管理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节约用能、绿色低碳消费的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对空调设置温度管理开展检查(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东政〔2022〕21号关于开展东白湖镇空调智慧节能管理的通知.pdf
东白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