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应店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应店街镇工程渣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原文已废止】
一、 政策出台目的
为规范应店街镇渣土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车辆偷倒、洒落以及擅自处置的违法行为,特制定了《应店街镇工程渣土管理实施方案》,推进渣土管理工作。
二、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机构
渣土管理办公室设立在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黄铁嵩兼任,成员由陈政宇、周旦、赵坚、陶建海、朱萍、魏少波组成(如人员岗位调整,自动更替)。
(二)工作职责
1.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严查渣土车和乱倾倒行为,以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严查超限渣土车,以抛洒滴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交警中队严查超载渣土车,以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自然资源所负责查处倾倒点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破坏耕地、林地行为。
5.派出所严查利益链线索,查处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的情节。
(三)工作机制
1.源头控制机制。
2.联勤联动机制。
3.案件移送机制。
4.线索奖惩机制。
5.用土备案机制。
(四)工作措施
1.定期召开渣土管理办公室工作例会。
2.施工单位在应店街镇范围内借项目实施名义趁机倾倒诸暨市范围外外来土的违法行为,镇级工程通报该工程项目管理线办,村级工程通报驻村干部和村干部。
3.属地行政村(社区)负主体责任,各村社主职干部为第一责任人。
4.综合行政执法队员负责应店街镇全区域巡查监管。
5.抓获偷倒渣土车后,原则上要求渣土车向倾倒渣土所在村缴纳清理费、填土复垦补偿款或关爱基金。
6.严查内部人员渎职事件。
四、政策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本办法由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解释。
第一解读人:蒋帅(主要负责人)
具体解读人:陈政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
联系电话:0575-8909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