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11.29)
2022-11-2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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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5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9092692。
附件: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补金额 (万元) |
1 |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 生活污水设施提升 | 671.5 |
2 |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 89 |
3 |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 | 57.7 |
共计 | 818.2 |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