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公告公示

关于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11.29)

2022-11-29 09: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5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9092692。

附件: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拟补金额

(万元)

1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生活污水设施提升

671.5

2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89

3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

57.7



共计

818.2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