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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11.29)

2022-11-29 09: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38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1〕30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2021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9092692。

附件:2021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2021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拟补金额

(万元)

1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生活污水设施提升

219



共计

219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