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5/2022-15129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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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1 |
诸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诸暨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加强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根据《诸暨市科技局关于印发〈诸暨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诸科〔2019〕14号),现将2022-2023年度诸暨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向: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研究临床应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重点支持常见病、多发病、重大传染病的预防、诊治等的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重大疾病临床转化医学研究及早期干预技术研究,中医药适宜技术、诊疗技术研究等。项目以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学校为主体组织实施。
(二)立项形式:
择优立项。
(三)项目经费:
由项目承担单位全额自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学校,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内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实际,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可量化的预期技术指标,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合作研发项目须明确各方任务分工和研发进度。
3.项目申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应积极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并适时组织验收,并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项目负责人不是项目主管或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情况下,申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信用责任。近三年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限制期间不再允许其申报。
4.对已列入上级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
5.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完成时间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资料
1.诸暨市医卫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3.其他相关资料(说明项目可行性、创新性、先进性的证明或依据,该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4.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在2023年3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社发科(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路18号科创园主楼诸暨市科技局519室)。
2.资料要求:申报资料1-3纸质一式两份,4-5纸质一式一份,其中资料4(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社发科陈泱泱。
3.各单位在做好项目申报的同时,应加大对在研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推进力度,克服各种困难因素,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3.业务咨询:
创新促进科 87025731;
农村社发科 89089625。
附件:附件1-3.docx
诸暨市科技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