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77/2022-15181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赵家镇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关于做好赵家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站所及养殖场(户):
为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见效落地,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严防我镇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诸暨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多发频发,形势严峻。今年以来,国内非洲猪瘟、口蹄疫等疫情时有发生,病原监测阳性率依然在较高水平。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较往年活跃,河南、湖南新发人感染H3N8病例,我省先后发生人感染H5N6、H10N3病例,其中人感染H5N6禽流感病例有家禽宰杀史,溯源后家禽检出阳性。全国畜间和人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病例均呈反弹态势,省外调入活羊增加,布病防控不容乐观。
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牢记动物疫病防控是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防控人畜共患病、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防线,坚持人病兽防,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
二、落实强制免疫措施
(一)扎实开展集中免疫。集中强制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并做好家犬狂犬病和羊小反刍兽疫补免工作,突出抓好新型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的免疫接种。生猪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3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鸡鸭鸽子存栏2000只以上、鹅存栏500只以上、鹌鹑存栏10000只以上等达到养殖备案条件的规模场户,由各场按程序自行免疫,规范做好自购疫苗的登记备案,并建立养殖档案。未达到备案条件、无能力自免的畜禽小规模养殖场户及散养畜禽由服务站组织免疫,并要100%建立免疫档案,生猪100%佩戴免疫标识。
(二)加强免疫效果监测。要组织开展对养殖主体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并向镇指挥部报告评估结果。镇将加强对养殖场户免疫情况核查,按照国家和省、市免疫计划要求,重点核查免疫程序、免疫病种、台账记录、抗体结果和消毒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未达标场点落实整改。
三、加强督促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要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所辖区域免疫工作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在疫情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对检测发现的病畜、阳性畜,及时开展溯源调查,并严格按规定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及时规范上报动物疫情和监测数据,严格落实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镇畜牧兽医服务站人员,按照确定的防疫片对散养动物实施免疫,规模饲养场自行免疫。镇动物卫生监督站要对防疫人员开展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的技术培训,做到消毒严、剂量足,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加强疫苗的运输和储藏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安排专人陪同,协助免疫工作。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赵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