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2-15195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23
文号: 诸政办发〔2022〕54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12- 29 23: 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诸暨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诸暨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体育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幸福指数,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省级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考核办法》(浙体群〔2022〕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实施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社会整体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促进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促进我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体育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市体育事业迈上新台阶,力争到2024年全面建成体育现代化县(市、区),使我市成为全省体育工作深化改革的先导市、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先行市,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诸暨范例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明确党委政府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整改,以创建活动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打好基础,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市、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发展网络布局,确保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精准、措施有力。

(三)坚持协同推进。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动员各部门、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创建工作,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参与度,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实现共建共享。

(四)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不扰民,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新期盼、新需求。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发展理念,将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地方总体发展规划,将体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创建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重视体育的多元化功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体育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

(二)健全体育公共服务。把创建工作作为民生要事、民心工程,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管办分离。配合省体育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宣传推广“浙里健身”公共服务应用,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广泛应用,构建便民、利民、亲民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科学指导体育健身。加快构建全民健身综合服务与管理的体育基层治理“三员”新模式,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功能,逐年提升服务率,力争达到50%以上。每年开展国民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公共服务,每个社区、行政村有1名健康生活指导员,每年开展2次以上健康生活知识宣讲;加强体卫融合,县级医院全面配置国民体质健康检测设备,建成信息化管理的运动健康促进中心;每年开展“体卫融合”交叉业务培训,国民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4.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0.5%(不含在校学生),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6.5%,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达到省定要求。引导提升群众对体育多元化功能和体育综合价值的认知,推动形成良好的体育文化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促进全市居民体质健康水平显著增强。

(四)增加体育设施供给。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达到场地类型多样化、功能多元化、环境生态化、管理信息化,城市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高质量实现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90%镇乡(街道)建有5人制足球场,基本满足大众多层次、多元化体育健身和活动需求。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市本级建有智慧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实现迭代升级,各镇乡(街道)均配有二代室外健身器材,并配置室外国民体质测试一体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每户室外体育场地面积0.9平方米或室内体育场地面积0.3平方米的规定,配套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公共体育设施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100%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全面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五)完善体育组织建设。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大众运动健身团队遍布城乡,各类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热心体育公益人士数量大幅增加,基本实现组织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社会体育服务体系。体育总会实现实体化,并覆盖各镇乡(街道);体育社团“3A”达标率达到70%,拥有2个以上“5A”体育社会组织;镇乡(街道)级体育社会组织实现“1+8”模式[即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和8个(含)以上备案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支持体育社会组织购买赛事活动。

(六)广泛开展赛事活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各类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实现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的多样化、常态化、生活化和科学化。建立市、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网络体系。丰富市级赛事活动及群众性品牌赛事活动,每两年举办8个(含)以上项目的综合性运动会1次。结合学校建立健全公益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每年组队参加省、绍兴市级青少年阳光体育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等体育活动。创建周期内积极承办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体育竞赛和省级体育部门计划内体育竞赛。

(七)增强后备人才建设。出台《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不少于5个运动项目,运动员规模达150人,配备专职教练员、科研人员,体现体教融合发展的新型少体校。建立信息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建有省级及以上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阳光基地)或体育训练基地。业余训练布局人数和经费到位,创建周期内培养一级及以上运动项目(含非奥项目)裁判员20人,积极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试训及以上青少年体育人才。近3年输送的运动员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以上比赛,并取得一定成绩。

(八)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推动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促成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同步增长、品牌赛事形成特色、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旺盛。建立完备的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定期发布信息,建有完备的体育产业项目库,并动态管理与更新。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省级运动休闲基地、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单位、省级体育类特色小镇创建单位、省级运动休闲小镇培育单位1个(含)以上;每年培育《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入库赛事1个(含)以上。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省级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省级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或征集运动休闲旅游(康复)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1个(含)以上。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以上,体育产业增速高于同期全市GDP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出台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实施方案并做好落实,积极推进体育彩票健康发展。

(九)持续厚植体育文化。推动数字体育建设,建成县(市、区)域体育服务信息化平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设有体育标识、项目介绍、健身知识的展示板。100%的行政村(社区)订阅体育文化读物,文化宣传橱窗有体育文化内容,并定期更新。每年在中央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播报本地体育新闻不少于20次。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宣传体育工作,并及时更新。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开设科学健身讲座和体育专题节目,每周至少播出1次。开展培育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市体育文化展示展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2月)

1.制订方案。根据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2.成立专班。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任务指标和工作要求。

3.培训指导。召开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面上培训、指导。

4.宣传造势。加强舆论宣传,扩大创建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合力。

(二)创建阶段(2022年12月-2024年6月)

1.清单化推进。全面梳理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本考核周期各项指标及要求,抓住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制成工作清单,分阶段推进,责任到人。

2.针对性培训。按照浙江省体育现代化镇乡(街道)考核要求,对全市23个镇乡(街道)及辖区内行政村(社区)进行分层创建培训。

3.阶段性汇总。创建周期内每年11 -12 月,按照创建考核要求,收集整理资料,梳理形成台账大纲,完成自评材料,报送省体育局。

4.常态化督查。各镇乡(街道)、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创建任务,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市级层面加强推进情况督查。

(三)验收阶段(2024年6月—2024年9月)

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接受上级检查初评,做好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四)总结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1月)

做好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创建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主职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深入抓。

(二)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分析短板弱项,研究对策措施,部署阶段性工作要求,推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好创建工作特色亮点,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

(四)强化督查落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工作调研,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通报反馈等措施,对各成员单位开展的工作予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诸暨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诸暨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考核指标责任清单(2022—2024年)


附件1


诸暨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  张昆仑(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陈文进(副市长)

成  员: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市府办、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政务服务办、总工会、残联分管负责人,各镇乡(街道)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承担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及协调推进工作。陈初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詹晓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诸暨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考核指标责任清单(2022—2024年)


一、必备指标(5项)

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1.健康浙江建设考核合格及体育工作考核优秀

创建周期内每年健康浙江建设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且纳入考核的体育工作得分达到优秀。

有一项未达标,一票否决。

市府办

卫健局

教体局

2.体育现代化镇乡(街道)达标率75%以上

镇乡(街道)达到《浙江省体育现代化镇乡(街道)建设规范》的比例达75%以上。

未达到规定比例,一票否决。

各镇乡(街道)

教体局

3.建成公共体育“一场两馆 ”、 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

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完善,建成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

有一项未达标,一票否决。

发改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财政局

建设局

教体局

4.发布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编制和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未达标,一票否决。

市府办

教体局

5.清廉体育建设

推进清廉体育建设,规范办赛,依法监管,未发生重大赛风赛纪、违规兴奋剂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创建周期内未达到考核要求,一票否决。

市纪委市监委

教体局


二、考核指标(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32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一、群众体育现代化

(35分)

1.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

(13分)

1.城市社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高质量实现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90%镇乡(街道)建有5人制足球场;建有1个及以上社会标准足球场。

4

4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建设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教体局

各镇乡(街道)

2.体育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每户室外体育用地0.9平方米以上,或室内建筑面积0.3平方米以上规定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出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相关政策。

2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局

教体局

3. 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县本级建有智慧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实现迭代升级,所辖镇乡(街道)均配有二代室外健身器材,并配置室外国民体质测试一体机。

4

2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2项3分,达标得分,1个镇乡(街道)不达标,扣0.5分 ,扣完为止。

教体局

各镇乡(街道)

财政局

4.公共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有50家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3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 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水平

(5分)

5.体育总会实现实体化;体育社团“3A”达标率达到70%;拥有2个以上“5A”体育社会组织。

3

3个考核得分项,第1、2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3项1分,少一个扣0.5分。

民政局

教体局

6.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本级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实现数字化管理;有关部门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赛事活动每年不少于15项。

2

3个考核得分项,第1、2项各0.5分,第3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民政局

一、群众体育现代化

(35分)

3.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

(5分)

7.每年举办150人以上规模的县级体育赛事活动50次以上;每2年举办县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1次,运动项目不少于8个(含)。

2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总工会

残联

8.每万名青少年拥有1个公益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年组队参加省、市级青少年阳光体育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等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举办全县各年龄段校际足球联赛。

3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4.科学健身与健康促进发展水平

(12分)

9. 实现县级以下全民健身综合服务与管理的体育基层治理的“三员”新模式全覆盖,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5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每个社区、行政村有1名健康生活指导员,一年开展2次以上健康生活知识宣讲。

5

4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2分,其他各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财政局

各镇乡(街道)

10.县本级体育中心和县级医疗机构建有2家以上的配置体质健康检测设备,实现信息化管理的运动健康促进中心;每年开展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公共服务;每年开展“体卫融合”交叉业务培训。

3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卫健局

教体局

11.国民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4.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0.5%(不含在校学生);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6.5%;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达到省定要求。

4

4个考核得分项,每项各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卫健局

二、竞技体育现代化

(25分)

5.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件

(11分)

12.建有不少于5个运动项目,运动员规模达150人,配备专职教练员、专兼职科研人员,配备符合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标准的科研设备,体现体教融合发展的新型县级少体校;教练员能运用科研测试数据开展科学化训练,并建立信息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

4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2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13.当地政府出台《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有省级及以上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阳光基地)或体育训练基地。

3

2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2分,第2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14.业余训练布局人数和经费到位率。

4

到位率100%得4分,到位率≧90%得3分,到位率≧80%得2分,到位率≧70得1分,到位率<70%不得分。

教体局

财政局

6.体育后备人才贡献度

(14分)

15.创建周期内承办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体育竞赛2次或省级体育部门计划内体育竞赛4次。

4

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体育竞赛每少1次扣2分,省级体育部门计划内体育竞赛每少1次,扣1分。

教体局

16.创建周期内培养一级及以上运动项目(含非奥项目)裁判员20人。

2

达标得分,每少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教体局

17.创建周期内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试训及以上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至少4名。

4

达标得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教体局

二、竞技体育现代化

(25分)

6.体育后备人才贡献度

(14分)

18.创建周期内输送的运动员代表浙江省参加奥运会、全运会项目(竞技体育)、世界三大赛前八名,或全国一类以上比赛(不含全国一类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一类比赛前三名。

4

1.参加奥运会、全运会项目(竞技体育)、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取得前八名,或全运会、亚运会前3名的得4分;2. 取得参加世界三大赛资格并参赛,或参加全运会、亚运会、青奥会取得前六名,或参加青运会、全国一类比赛取得前3名的均得3分(“三大球”项目取得以上成绩得4分;市队县办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输送的运动员取得以上成绩得4分)。没有不得分。

教体局

三、体育产业现代化

(16分)

7.体育产业发展保障(3分)

19.出台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或专项规划

1

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发改局

教体局

20.建立完备的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定期发布体育产业总产出、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数据;建有完备的体育产业项目库,内容包括体育产业现有项目、在建项目、招商项目,动态管理与更新。

2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统计局

8.体育产业发展项目(6分)

21.拥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省级运动休闲镇乡(含培育单位)1个以上;年度《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入库赛事1个(含)以上。

4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2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文广旅游局

三、体育产业现代化

(16分)

8.体育产业发展项目(6分)

22.拥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或省级运动休闲旅游(康复)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1个(含)以上。

2

有1个(含)以上得2分,没有不得分。

教体局

文广旅游局

9.体育产业发展水平

(7分)

23.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以上;体育产业增速高于同期当地GDP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

4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2分,第1项GDP比重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0.1—0.2个百分点得1分,0.3个百分点以上得2分;第2项体育产业增速高于同期当地GDP增速1-2个百分点得1分,3个百分点以上得2分。

统计局

教体局

24.根据《浙江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浙江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牌设计及规范》,制定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实施方案并做好落实;体育彩票市场份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体育彩票销量同比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

3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0.9分、第2项1.5分、第3项0.6 分,分三年考核,每年得分占比为三分之一,达到得分,没有达到不得分。

教体局

财政局

四、体育治理现代化

(11分)



10.体育数字化改革

(8分)


25.配合省体育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一类、二类公共体育场馆和城市百姓健身房流量监测数据接入率达到100%;宣传推广“浙里健身”公共服务应用,按照每十万人有效服务数据统计记分。

6

2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3分,每少接入1家,扣0.1分,扣完为止;第2项3分,每十万人有效服务数据1万人次以下的,不得分,超过1万人次,得1分,超过1.5万人次,得2分,超过2万人次,得3分。

教体局

各镇乡(街道)

四、体育治理现代化

(11分)



10.体育数字化改革(8分)


26.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掌上执法率达到99%以上。

2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政务服务办

11.法治政府建设

(3分)

2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机制,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履职激励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未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内容或制定程序违法被纠错、通报或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被生效裁判确认违法的情况;近三年内未发生体育领域行政行为被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3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第1项,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2、3项每发生1例,扣0.5分,每项最多扣1分。

教体局

司法局

五、体育文化现代化

(5分)


12.体育文化环境

(2分)

28.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的多媒体电子屏每月有不少于2次以上体育文化、体育资讯、体育赛事播放;100%的社区、行政村文化宣传橱窗有体育文化内容,并定期更新;90%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设有体育标识、项目介绍、健身知识的展示板。

2

3个考核得分项,第1、2项各0.5分,第3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融媒体中心

教体局

各镇乡(街道)

13.体育文化行动

(3分)

29.每年在省级以上媒体有涉及当地体育的新闻报道不少于20次;在当地广播、电视、网站等每周至少播出1次科学健身讲座或体育专题节目;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县(市、区)体育文化展示展览活动。

3

3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教体局

融媒体中心

六、体育组织保障现代化

(8分)

14.加强体育工作领导(4分)

30.将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县(市、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联席工作会议:创建周期内县(市、区)政府召开一次全县(市、区)体育工作会议。

4

3个考核得分项,第1项1分,第2、3项各1.5分,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市委办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

教体局

15.完善体制机制

(4分)

31.创建启动2个月内成立体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政府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按照创建考核要求,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创建考核相关自评材料。

2

2个考核得分项,每项1分。第1项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第2项,未按时报送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市委办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

教体局

32.深化体育改革,推进体育资源开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体育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有具体项目落地。

2

达标得分,不达标不得分。

市委办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

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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