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5/2022-12917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2-02-10

关于开展2021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0 15: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诸科〔2018〕23号)、《关于诸暨市科技创新券申领使用的补充通知》(诸科〔2020〕19)等文件规定,我局对2021年度使用的科技创新券开展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技术服务券

1、兑现对象:

2021“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中使用技术服务券的相关载体。

2、兑现范围:

用于企业和创业者委托创新载体开展检验检测、科技查新、使用或租赁科学仪器设备以及技术合同履行后的维护、安装调试等服务。

3、兑现资料:

载体申请兑现需提供:

① 2021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1份;

② 载体承诺书(附件2)1份;

③ 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1

④ 服务结果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1

⑤ 企业支付资金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1份;

⑥ 企业支付资金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签字、盖章需完整,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工业设计券

1、兑现对象:

2021年委托诸暨2025创意产业园的入驻单位(载体)开展产品设计服务,并通过“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使用工业设计券的本市企业。

2、兑现范围:

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功能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不包括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广告形象设计等。

3、兑现资料:

(1)《2021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1份;

(2)载体承诺书(附件2)1份;

(3)企业承诺书(附件3)1份;

(4)设计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

(5)企业支付资金发票复印件1份;

(6)企业支付资金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7)设计公司产品设计方案1份;

(8)服务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产品设计方案及交付的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照片)等成果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签字、盖章需完整,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兑现申请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注销其科技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资金,并在三年内不再给予科技经费支持。

2022年3月11日前,申请兑现单位需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完成“兑付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提交,系统中未按时上传、提交将不予兑付;装订成册的兑现纸质资料报送至诸暨市科学技术局(可邮寄形式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兑现联系

联系科室:创新促进科

电    话:0575-87017495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路18号科创园主楼一楼大厅

 

附件下载.doc

 

     诸暨市科技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