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第三批)的公示
2022-02-1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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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县的批复 》(浙财农【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申报、审核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现将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第三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五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7113456,市农业农村局87108403。
附件:项目汇总表.docx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