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

2022-02-28 10: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牌头镇

1.申请人(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儿童如无身份证原件则需户口簿)向镇街申请,填写《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镇街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一证通”系统里查询申请人户籍、身份等信息,并将其“一证通”系统身份、户籍等信息打印作为纸质材料;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父母情况等证明材料,如“一证通”能提供的则无须申请人提供(残疾情况、死亡证明等);如“一证通”不能提供的,则需申请人提供(如父母弃养证明等);

3.待资料齐全后,镇街开始入户调查,核实申请表上的内容是否与实际一致,如情况属实的,村儿童督导员、村(居)委及镇街分别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入审批表;

4.镇街将全部申请材料录入本地民政系统困境儿童模板,并上传相应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批;

5.市民政局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且下月开始享受,同时与申请人签订《诸暨市困境儿童养育监护协议书》;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的在系统中退回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