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暨市2021年、2022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
2022-03-18 11: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算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号)、《诸暨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美丽城镇建设资金保障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拟对诸暨市2021年、2022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如对公示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浩翔(地址:诸暨市东一路68号规划人防大厦1704,电话0575-89093256)
附件:诸暨市2021年、2022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8日
诸暨市2021年、2022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 | ||||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补 | 备注 |
1 | 建设集团 | 枫桥镇垃圾分拣中心新建及进出道路配套项目 | 701.75 | 2021年 |
店口镇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 714 | 2022年 | ||
合计 | 141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