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1/2022-14111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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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诸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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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诸暨市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育基金会自2021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诸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