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3/2022-14115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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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牌头镇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关于公布镇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企事业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诸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镇政府编制了《2022年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报党委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2年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牌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填表单位:牌头镇人民政府
序号 | 重大行政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诸暨市牌头镇清水塘水库加固改造工程 | 牌头镇人民政府 | 2021.09至2022.12 | 2021年09月看现场,形成初步方案 2021年10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1年11月专家论证 2022年1月-3月水利、财政、发改审批立项 2022年4月招标、合法性审查 2022年4月底开工 | 牌头镇人民政府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 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1〕10 号) |
填表人:赵 杰 联系方式:13567579588
说明:实施计划栏可根据文件起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时间进行填写。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建议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