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5/2022-14121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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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1号)和《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绍市监管信〔2022〕2号)要求,局结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梳理编制了《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附件1),现就做好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计划任务
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编制,包含8项通用检查事项、39项抽查任务。各单位要对照任务表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全年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
二、加强信用分类监管
各单位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模型,对风险等级高、失信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信用评分低等检查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评分高、风险等级低的检查对象调低抽取比例和频次,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70%以上。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强化双随机多跨协作
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参考《诸暨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县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文件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各单位积极拓宽与其他部门协同监管领域以及多跨协作方式,积极开展通用抽查事项的检查,加强抽查事项融合,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部门综合执法质量,确保跨部门监管率达20%。
四、推动平台广泛应用
各单位要统一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责任可究。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现场检查,并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审核公示检查结果。于11月30日前实现掌上执法应用率达100%、全面公示率达100%、按时公示率达100%、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智联查”以及“浙江企业在线”企业整改报送等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各业务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所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信用监管科要牵头做好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的跟踪研判工作,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向上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及时做好省、绍兴市局的督查迎检工作。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信用监管科联系,联系人:何俏也,联系电话:87588531。
附件:1.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pdf
2.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pdf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