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22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和中东欧进口部分)的补助情况公示
2022-04-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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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等事项补助明细和竞争性分配试点资金的通知》的内容,现需对我市华海氨纶、海亮股份、越拓机械和军联铜业这4家企业获得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商务局联系。
举报电话:87105819(市商务局)
附件:1.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补助项目明细表.pdf
2.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中东欧进口部分)补助项目明细表.pdf.pdf
诸暨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