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质量、标准、认证等政府奖励经费公示
2022-04-07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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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五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1〕29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绍市经信〔2021〕46号)、《中共诸暨市委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质量、标准、认证等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并征求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奖励,共计奖励经费867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共7天。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 赵汀0575-89090409 标准计量评管科 潘冬宝 0575-87919216
附件:1. 2021年度质量奖政策奖补兑现汇总表.pdf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