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5/2022-14139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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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诸暨市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关于印发《诸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和2022年度县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2022年度省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浙市联办〔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诸暨市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编制了《诸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和《诸暨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县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在市场监管领域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公平公正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实现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双随机监管理念,要切实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计划任务的推进落实,推动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积极创新多跨协作方式方法,不断拓宽部门协同监管领域和联合随机抽查事项范围,提升联合抽查的深度和广度。
二、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实施
本级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联合抽查计划,牵头单位要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对照清单和计划要求,在平台上设置联合抽查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会同参与单位细化抽查任务和步骤,完成信用规则设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任务分发等操作。由省、绍兴市级下达的并由本级部门具体执行的抽查计划,牵头单位要做好任务通知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应用信用规则率达到70%、到期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在现场检查环节,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确保实现掌上执法应用率达100%、全面公示率达100%、按时公示率达100%。
三、加强闭环管理,落实督促指导
各单位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
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宣传引导,跟踪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和经验做法,推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今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比例达到20%。市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考相关考核要求,对本级有关部门计划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晾晒,并适时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情况督查。
附件:1.诸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pdf
2.诸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县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pdf
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诸暨市推广应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