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2-14213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11
文号: 诸政办发〔2022〕19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5- 18 11: 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了《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报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法律及政策依据

1

《诸暨市“杭绍同城”新三年行动计划》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9月

2月上旬完成文件起草,形成初稿。
2月下旬走访重点部门,听取意见、搜集相关材料。
3月-4月形成修改稿完善细节。
5月-6月形成意见征求稿,向各部门征求意见。
7月再次赴各部门调研,核实相关数据。
8月上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文件正式稿。

9月上旬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9月中旬文件公布。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19〕17号;《关于印发杭绍甬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四大建设办〔2020〕7号)

2

《诸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补充意见》

诸暨市经信局

2022年3月-10月

6月下旬完成文件起草,形成初稿。
8月下旬完成论证。
9月上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10月上旬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10月下旬文件公布。

绍兴市《2022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体育设施管理的办法》

诸暨市教体局

2022年4月-9月

5月中旬完成文件起草,形成初稿。
6月下旬,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形成意见征求稿。
7月上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文件正式稿。
8月上旬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9月下旬,文件公布。

《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4

《关于2022年度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

诸暨市科技局

2022年3月—7月

3月起草文件,形成部门意见征求稿,征求部门意见。
4月至5月上旬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月-6月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讨论稿。
6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7月文件公布。

《科技惠企政策十条》(浙科发高〔2021〕75号);《绍兴市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2022年上会稿)》;《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诸政办发〔2021〕56号)

5

《2020-2030年林地利用规划编制》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2月

2022年7月-9月依据省局文件规定要求开展调查更新落图工作。
2022年10月-12月形成修编初稿,形成包括文本、说明、表格、图件在内的规划修编成果;并向市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
2023年1月-3月根据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2023年4月-6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评审后最终定稿。
2023年7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文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规程

6

《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配套若干办法和细则)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1月

8月上旬经试点并起草文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9月上旬论证、形成初稿。
10月上旬文件初稿正式意见征求,形成意见征求稿。
10月中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文件正式稿。
11月中旬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11月下旬文件公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 号)

7

《诸暨市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22-2025)》

诸暨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1月

5月中旬文件起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月上旬论证、形成初稿。
7月上旬文件初稿正式意见征求,形成意见征求稿。
9月上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文件正式稿。
10月上旬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11月上旬文件公布。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塘安全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8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山塘加固和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计〔2021〕21号)

8

《诸暨市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5月

2月上旬完成文件起草,形成初稿。
3月上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风险评估。
4月下旬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正式稿,经单位班子集体讨论。

5月中旬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5月下旬文件公布。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浙卫办〔2021〕38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2号)

9

《关于加快发展诸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诸暨市人力社保局

2022年1月-7月

1月至4月完成文件起草。

5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6月组织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形成文件正式稿。

7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7月下旬文件公布。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五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