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5/2022-14227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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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
诸暨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有关组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精神,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作用,推动诸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促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提升,积极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绩效的各类组织均可申报诸暨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组织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注册登记三年以上并缴纳税收。
(二)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效益处于市内同行业前列。
(三) 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四)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五)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三、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基础上,于2022年6月10日前向诸暨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 (附件1)。并于8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书面材料、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申报时应提交下列1-6项材料,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中1~3项(合订成册)一式三份,4~6项(合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含1~6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
(一)《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
(二)概述(限3000字内)。组织的概述按GB/Z19579附录B要求进行阐述,包括完整的组织机构图。
(三)自我评价报告(限3万字内)。对照GB/T19580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说明。
(四)证实性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五)申报单位的主要供应商名录。(附件3)
(六)申报单位的主要用(客)户名录。(附件4)
五、评审原则与依据
(一)评审原则
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依据
1.《诸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诸政办发〔2020〕34 号);
2.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六、表彰奖励
2022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由诸暨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公布,获奖单位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名单给予表彰,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签署推荐意见。
(三)审定办要做好历年获奖企业生产和管理状况调查,按照《诸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清退。
(四)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70号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联系人:赵汀 89092706,戚飞燕 87589065。
附件:1. 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
2. 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3. 主要供应商名录
4. 主要用(客)户名录
诸暨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