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监察、司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政务服务、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对口联系:市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政务服务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及市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