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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口镇金家站村蚌塘、田、门面房、农贸市场承包/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1 14:48 浏览次数:

店口镇金家站村蚌塘、田、门面房、农贸市场承包/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店口镇金家站村蚌塘、田、门面房、农贸市场承包/租赁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金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金家站村蚌塘、田、门面房、农贸市场承包/租赁项目

3.招标内容:

序号

标的

面积(亩)

每亩/每年底价(元)

承包期

1

潘家塘

40

600

中标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官财塘

10

600

3

三坛塘

10

600

4

寺湖大塘

70

600

5

寺湖北塘

42

600

6

姚家塘

52.45

600

7

寺湖南

38

600

8

狗屁股塘

28

600

9

朱沙河塘

7

600

10

河口四亩塘

4

600

11

三爿塘

20

600

12

太婆塘

30

600

13

黄泥山头田

3

300

14

李家田爿

6

300

15

枫湄线路边75号门面房

1间

14000

中标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6

枫湄线路边85号门面房

1间

14000

17

中金农贸市场

/

每年30000元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承包起止日期以签订承包协议为准。

4.了解具体情况或需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金小永  15068566878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7日

 

    三、报名条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投标保证金

1.指定银行:农商银行阮市支行杨梅桥分理处

2.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金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 0003 2737 425

4.金    额:

序号

标的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潘家塘

28000

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

官财塘

7000

3

三坛塘

7000

4

寺湖大塘

49000

5

寺湖北塘

29400

6

姚家塘

36715

7

寺湖南

26600

8

狗屁股塘

19600

9

朱沙河塘

4900

10

河口四亩塘

2800

11

三爿塘

14000

12

太婆塘

21000

13

黄泥山头田

1000

14

李家田爿

1000

15

枫湄线路边75号门面房

5000

16

枫湄线路边85号门面房

5000

17

中金农贸市场

10000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上午8:30-10:30)

2.报名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店口镇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2年6月8日上午11:00

2.投标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2.投标底价:详见招标内容表

 

八、中标注意事项:

1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2.中标者必须在中标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所有承包款,并与诸暨市店口镇金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签订合同时对应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通过发包人验收无异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款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者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安全、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4.若承包农田列入征用范围,承包户须无条件退还,村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青苗补偿应按政策支付。

5.承包农田,不得挖塘养蚌、种藕、取泥,不得擅自倾倒污染淤泥,不得种植常年性作物,不得擅自规模养殖家禽家畜,否则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田地,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包农田的水费、电费、道路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村不负担任何费用。若拖欠电费、水费的,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承包期满后,承包田范围内未清理的作物归村集体所有。

8.门店租赁期间,中标者不得进行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性装饰装修,不得用于违法活动,否则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中标者在中金农贸市场承包期间,应确保市场的安全保障义务,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者承担赔偿责任。

10.未缴清招标人的各类费用的,不得参与此次报名、投标。

11.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诸暨市店口镇金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6月1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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