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
竞价公告
(编号:CW2022-15)
受诸暨市次坞镇道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2年7月5日15:30在诸暨市次坞镇司法所一楼办公室举行“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竞价会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项目
1、本次竞价项目: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标的属于次坞镇道林山村集体资源。
具体承包期,标底价等内容详见下表:
标的内容 | 承包期 | 标底价(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约1000平方米,面积以实地踏勘为准) | 10年 (2022年6月-2032年6月 | 240000 | 50000 |
3、投标方式: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缴费方式:
租赁费用分段计费,第一阶段(5年)每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二阶段(5年)每年租金为中标价格基础上增加2万元/年。租赁费用每年交纳,竞得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到竞得通知书15日内将第一年的租金缴到道林山村帐户,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发包,以此类推每年7月份交纳下年的租金,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发包。
5、其它要求:
5.1中标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待承租期满后,视合同履行情况,无息退还。
5.2承租户在承租经营期内,须及时办理各类证照,依法经营,服从市场管理,对房屋、场地进行装饰、装修,事先须征得村同意 。
5.3房屋修理产生的费用及水电、卫生保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户自负。
5.4承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确需改变的须征得村同意,否则视为合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承租房屋。承租期间,房屋保险费由承租户负责交纳,房屋质量与安全由承租户保证,出现破损或危险,由承租户自行修复。
5.5严禁擅自非法搭建。
5.6承租户在承租期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时交纳各类税收(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费、房产费)、规费。如有违法经营活动,一切责任由承租户自负。如在承租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集体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拆迁及政府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房屋、场地不能使用,租赁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际租期日计算,甲方不计息退还剩余日期的租赁费。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5.8承包期中途原则上不得自行转让,确需要转让要征得村同意后,方可转让。
二、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 上午9:00-11:00
3、报名地点: 次坞镇二楼村镇建设办公室
4、竞价保证金:50000元
帐 户:诸暨市次坞镇道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诸暨市农商银行次坞支行
帐 号:201000032696968
中标者报名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退回(不计息)。未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开标结束后7日内退回(不计息)。
5、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四、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五、竞标时间、地点
1、竞标时间:2022年7月5日下午15:30时(逾时视为弃权);
2、竞标地点: 次坞镇司法所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竞价活动委托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国棋 联系电话 :13867587293
七、本次竞价的详细资料请参阅竞价文件,有关竞价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竞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诸暨市次坞镇道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