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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7 10:05 浏览次数:

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

竞价公告

(编号:CW2022-15

受诸暨市次坞镇道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2年7月5日15:30在诸暨市次坞镇司法所一楼办公室举行“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竞价会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项目

1、本次竞价项目: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标的属于次坞镇道林山村集体资源

具体承包期,标底价等内容详见下表:

标的内容

承包期

标底价(元/年

竞价保证金(元)

次坞镇道林山村新河综合楼招租项目(约1000平方米,面积以实地踏勘为准)

10年

(2022年6月-2032年6月

240000

50000

3、投标方式: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缴费方式:

租赁费用分段计费,第一阶段(5年)每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二阶段(5年)每年租金为中标价格基础上增加2万元/年。租赁费用每年交纳,竞得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到竞得通知书15日内将第一年的租金缴到道林山村帐户,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发包,以此类推每年7月份交纳下年的租金,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发包。

5、其它要求:

5.1中标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待承租期满后,视合同履行情况,无息退还。

5.2承租户在承租经营期内,须及时办理各类证照,依法经营,服从市场管理,对房屋、场地进行装饰、装修,事先须征得村同意 。

5.3房屋修理产生的费用及水电、卫生保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户自负。

5.4承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确需改变的须征得村同意,否则视为合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承租房屋。承租期间,房屋保险费由承租户负责交纳,房屋质量与安全由承租户保证,出现破损或危险,由承租户自行修复。

5.5严禁擅自非法搭建。

5.6承租户在承租期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时交纳各类税收(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费、房产费)、规费。如有违法经营活动,一切责任由承租户自负。如在承租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集体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拆迁及政府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房屋、场地不能使用,租赁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际租期日计算,甲方不计息退还剩余日期的租赁费。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5.8承包期中途原则上不得自行转让,确需要转让要征得村同意后,方可转让。

 二、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 上午9:00-11:00  

3、报名地点: 次坞镇二楼村镇建设办公室

4、竞价保证金:50000元     

帐  户:诸暨市次坞镇道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诸暨市农商银行次坞支行 

帐  号:201000032696968

中标者报名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退回(不计息)。未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开标结束后7日内退回(不计息)

5、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五、标时间、地点

1、竞标时间:2022年7月5日下午15:30时(逾时视为弃权);

2、竞标地点: 次坞镇司法所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竞价活动委托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国棋            联系电话 :13867587293

七、本次竞价的详细资料请参阅竞价文件,有关竞价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竞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诸暨市次坞镇道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

二○二二六月二十七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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