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委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公示
2022-06-09 15: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根据浙江诸富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申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2年6月2日,按照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保留、下放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1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该检测机构进行了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首次)的现场评审。经评审,浙江诸富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经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审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拟委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一、公示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二、拟委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 检测内容 | 备注 |
1 | 浙江诸富萧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迪奥路8号 | 俞祖法 | 简易瞬态工况法2条;双怠速2条;加载减速法2条;自由加速法2条 | 首次委托 |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89096706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