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2/2022-14384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诸暨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6-30

关于做好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09: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各镇乡街道工会(总工会),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市属企业工会:

按照绍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协劳办发〔2022〕3号)对全市创建工作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第八批绍兴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考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对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见附表2),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申报企业在稳就业、促和谐方面工作突出的,酌情加1-5分)以上的;

2.申报企业必须是2021年底前已评为区、县(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

3.创建活动各种台账齐全,开展创建活动规范有序,成效明显的。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企业对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进行自评,并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自评结果进行认定,将自评结果、申报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与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一并上报市总工会。

三、申报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既要鼓励创建企业积极申报,又要严格把关,对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工作,确保申报绍兴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材料中必须附区、县(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通报文件;

2.各申报企业要重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申报结果的认定工作,对没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的申报一律视作无效申报;

3.各申报企业要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创建活动的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按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规定“考评内容”的六大类进行分类。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及推荐材料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

联系人:权益保障部  黄彭勇, 电话:87518257

地址:建设大厦317室

附件1: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doc


诸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