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2/2022-14384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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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关于做好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工会(总工会),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市属企业工会:
按照绍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协劳办发〔2022〕3号)对全市创建工作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第八批绍兴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考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对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见附表2),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申报企业在稳就业、促和谐方面工作突出的,酌情加1-5分)以上的;
2.申报企业必须是2021年底前已评为区、县(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
3.创建活动各种台账齐全,开展创建活动规范有序,成效明显的。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企业对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进行自评,并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自评结果进行认定,将自评结果、申报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与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一并上报市总工会。
三、申报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既要鼓励创建企业积极申报,又要严格把关,对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工作,确保申报绍兴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材料中必须附区、县(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通报文件;
2.各申报企业要重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申报结果的认定工作,对没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的申报一律视作无效申报;
3.各申报企业要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创建活动的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按照《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规定“考评内容”的六大类进行分类。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及推荐材料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
联系人:权益保障部 黄彭勇, 电话:87518257
地址:建设大厦317室
诸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