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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店口镇 成文日期: 2022-06-28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09: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店口镇

各线办(中心)、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

为切实做好预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进一步加强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险排查,做好全面动员部署

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要通过71日主题党日活动,将预防溺水作为活动宣讲内容,研究部署预防溺水相应工作,层层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指定人员动态巡查各类安全风险和溺水隐患水域,重点排查湖泊河流、山塘水库等易引发溺水事故水域和临水景区是否存在嬉水、洗澡、野泳等现象,重点关注水上养殖、船舶码头等场所以及涉水工程陷阱等隐性危险水域严防发生溺水事故

二、加强巡查整改,风险隐患立查立改

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切实担负预防溺水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要统筹研究、综合治理、堵塞漏洞。一是完善硬件设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水域立即设置告示牌,内容包括:禁止进入、警示、水深、溺亡事故、防溺水等。并同步增添或者更换禁游标志、安全防护栏、视频监控、救生设备(救生杆、救生绳、救生圈为必配)等安全设施二是加强日常巡逻,要切实发挥日常巡逻队伍对预防溺水事故的积极作用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人员配备和巡逻频次。建立健全专人巡查、视频巡查机制,有条件的还可以使用无人机协助巡查。三是压实河湖长制职责,河湖长作为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做好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政法委员、社会事业副镇长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办、农业农村办、党建办(宣传线)等职能线办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设在社会治理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要强化思想认识,及时成立工作小组,迅速展开行动。

2.加强宣传教育。社会治理办、党建办(宣传线)要统一在各村(社区)入口处、山塘水库、主要河流等重点区域张贴横幅标语,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应急广播等多种渠道开展警示宣传。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要组织社工站、救援类民间组织等力量,积极参与日常巡逻、应急救援等工作,同时要会同中心学校做好暑假期间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的提醒教育。经济发展办、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要面向企业、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一次巡查提醒活动,切实提升预防溺水意识。

3.加强检查督导。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要第一时间拨打119110报警,并联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或应急管理办组织社工站、救援类民间组织等力量协助参与应急救援。要做好施救及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对因未落实安全措施、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社会治理办要牵头组织应急管理办、党建办,对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的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予以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