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45/2022-14626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诸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 成文日期: 2022-05-19
文号: 诸个联〔2022〕2号

诸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19: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

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诸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 年5月19日        


诸暨市贯彻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纾困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地落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各项举措,建立健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体系,有效帮扶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力军的重要地位,尊重民营经济发展规律,加强对全市市场主体运行情况分析研判,着力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扶持措施、优化服务环境、硬化刚性督查,不断激发民间创业创新热情。重点针对目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分门别类加大扶持力度,精准落实减税降费、融资扶持、稳岗就业、用电保障等措施,有效促进全市个体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 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执行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市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 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比例为50%,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比例为100%。本条所称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2月 28日起执行(市税务局);2022年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最终承租方)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市财政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对个体工商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电压等级不满 1 千伏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等费用。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

工作举措:针对个体工商户减税减租减费最迫切需求,用好数字化工具,送政策、送优惠上门,推动“三减”政策快捷兑现。1.主动推。国有企业、地方国资部门梳理承租国有房屋个体工商户清单,通过“小微通”平台和部门业务管理系统,点对点精准推送“三减”政策,告知享受路径,确保应知尽知。2.快捷兑。财政部门对符合“三减”政策享受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现“少跑腿、减到户”。3.严监管。密切关注对我市经济社会运行影响较大的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强化市场供需研判和信息发布工作。约谈重点行业企业及协会,调查核实涉嫌操纵市场、哄抬价格等问题,加大力度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大型企业在平台上定期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提高信息化沟通效率。支持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个体工商户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

(二)给予个体工商户专项补贴:2022年将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积极争取对餐饮业、零售业的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积极争取在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个体工商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工作举措: 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确保“能补尽补”。便利、精准落实补贴政策。1.免申请。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人员无需申请即可到相关核酸检测点享受免费检测。2.定向扶。深入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好补贴政策,引导和推动个体工商户广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引导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聚焦特色优势,针对直播等需求设置课程,形成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3.专门帮。鼓励引导本地电商平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线上销售服务,提供免费指导、摄影、美工等服务,并给予流量支持。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汽车消费补贴等活动。4.司法助。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纠纷,积极开展“暨阳法顾”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 指导、督促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落实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低政策,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人行诸暨市支行、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诸暨监管组);深入落实“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首贷户培育拓展,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人行诸暨市支行、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诸暨监管组);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人行诸暨市支行);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人行诸暨市支行、银保监诸暨监管组);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银保监诸暨监管组);对初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人行诸暨市支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人行诸暨市支行)。

工作举措:部署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破难专项行动,优化简化流程,着力提升信用融资普惠性、可及性。1.精准定。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抵押”“轻资产”的特点,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2.线上走。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及范围,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并持续完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续贷”“随借随还”“快贷快还”等贷款产品,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专利保险等适当给予补贴。

(四)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分批推动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现“准入即准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行为;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首次不罚”(市市场监管局)。对个体工商户给予专门的流量扶持,帮助降低贷记支付手续费及运费险单均成本。(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市市场监管局)。

工作举措:1.一键办。创新个体工商户智能办模式。打造一体化证照联办平台,重塑登记、许可业务流程,贯通部门系统,实现高频许可事项证照办理“一键”集成。2.个转企。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享受商事登记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扶持措施。3.强执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进一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妨害个体工商户合法利益的行为,重点打击相对优势地位企业恶意补贴、低价倾销,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就业空间等行为。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主动帮扶指导,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柔性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按照“四个体系”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深化工作推进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地。按照省、市级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创新,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围绕自身职能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推进机制、督查机制,形成部门联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把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数据支撑。充分利用市场主体、平台经济、知识产权、企业信用、质量发展等数据,实现个体工商户主体精准画像。强化应用支撑,开发完善“诸暨市融服务平台(个体工商户专区)”。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将政策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手段,切实将惠企政策传达到。要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工作群、网络媒体等线上方式,扩大政策宣传面,实现惠企政策全覆盖。要做好面对面宣传工作,通过政策宣讲会及日常业务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等机会,深入企业详细传达政策细则,确保个体工商户知晓政策、熟悉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四)做好政策考评。强化对阶段性情况的研判,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专项督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检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