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2-14642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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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稳就业 惠民生,助企纾困“人社十条”

发布时间:2022-07-22 14: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人力社保局

【政策音视频解读】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诸暨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稳就业十项举措”,进一步助企纾困,全力稳市场主体促就业。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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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参保企业,或2021年度末参保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推行“无感智办”,实现“免审即享”。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执行0.5%的标准,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2022年,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5个特困行业中的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延续至2023年3月。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社保补贴


鼓励服务业企业吸纳大学生稳岗就业,对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及旅游会展服务企业于2021年4月起新吸纳高校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8000元的标准给予稳岗就业补贴


对2022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最高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贴

对2021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或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质行动,落实人才新政4.0版,对来诸高校毕业生发放见习、安家、购房等补贴;与全国70余所高校建立常态化联系,组织开展“诸才云集·暨往开来”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在诸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就在诸暨·职等你来”周六常态化集中招聘活动,免费搭建供需桥梁。

对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最高可享受50万元的创业贷款,对重点群体给予全额贴息;对吸纳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的小微企业,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

实施托底帮扶就业行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援助行动,动态管理帮扶对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理论部分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根据培训类别和等级给予企业最高5000元/人的培训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职工学徒每年最高6000元/人的标准补贴企业,补贴不超过2年;企业开展定向培养,按照每年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2年;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技能提升补贴

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中小微企业(国有企业、金融保险业除外),按照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享受一次。推行“无感智办”,实现“免审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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