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5/2022-14660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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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05-06 |
关于开展全镇两路两侧田园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我镇两路两侧田园环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各村(社区)要全面排查两路两侧影响观瞻的农业设施用房、老化棚架、破旧围栏、违章废品回收站、残破农作物覆盖物、废旧农膜和废弃物包装以及牧渔废弃物等七个类别问题(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于5月9日前将问题排查表(附件2)报镇农办,如经排查确无相关问题的报送“零报告”承诺表(附件3)。
二、抓好整改。各村(社区)要根据问题排查情况做好分类梳理,明确问题类型、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的原则,抓好问题整改销号,确保6月20日前完成田园环境整治工作。阶段整治完成情况(附件4)分别于5月20日和6月20日前报镇农办。
三、加强督查。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抓好问题摸排和整改。要动员村社党员干部、农户主动开展整治,对整治不
到位以及整治后出现反弹的田园进行监督,避免各类田园环境问题反弹回潮。镇督查办将对整治情况定期反馈、通报。
附件:1.两路两侧田园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内容
2.两路两侧环境问题排查表
3.两路两侧可视村庄、田园排查“零报告”承诺表
4.两路两侧环境问题整治表
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两路两侧田园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内容
(一)农业设施用房。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更新、维修和改造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差、布局不合理的设施大棚、栏舍、生产管理用房。依法拆除农业生产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动员和引导业主拆除没有实际用途、废弃的设施。
(二)老化棚架。引导农业主体拆除或改造老化严重、锈迹明显、骨架变形的棚室和菜架等。及时扶正已经倾斜、倒伏的棚架,清理棚架内外杂物,及时处理破损缠绕的棚膜,加强修补有明显破损、开口现象的棚膜。
(三)破旧围栏。引导农户及时清理田园无实际用途的护栏,拆除倒塌、存在安全隐患、无实际用途的围栏。维护保养小菜园四周的篱笆栅栏,扶正加固倾斜的围栏,并做好防锈措施,清理围栏上攀爬的枯枝、杂草。
(四)违章废品回收站。搬置和转运违章的废品回收站,及时整改乱堆放、乱搭建和存在消防隐患违章废品回收站。加强管理有资质的废品回收站,做到场地不占道、不越位、有序整洁,粉刷修缮简陋、破旧的外墙立面,确保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
(五)残破农作物覆盖物。加强闲置土地和季节性抛荒土地的利用。强化因粗放管理导致杂草丛生地块的管理,严防严治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的入侵,做到前茬作物秸秆及时清理,田间残根烂叶及时翻耕还田。
(六)废旧农膜和废弃物包装。强化沟渠、河流等水域农膜、编织袋和农药包装等垃圾漂浮物的日常监管,做好田埂、角落、取水处等重点区域废弃包装物清理。加强地膜、育苗钵(袋)、菌菇营养袋、果树套袋、防虫(鸟)网、防草地布、遮阳网、喷滴灌等农用生产资料的规范使用和及时处置。结合乱堆乱放问题整治,引导农户及时清理和收拢各类尼龙绳、纤维棒、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用具。
(七)牧渔废弃物。加强禁养区养殖行为清理整顿和敏感区域养殖场臭气治理等工作,禁止偷排乱排未达标养殖废水。整治鱼塘周边散落废弃包装、破旧渔网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督促及时处置畜牧产品养殖、加工等各环节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