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文物类)项目储备库报备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文物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文物〔2022〕1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拟将藏绿乡土建筑消防工程、新胜古建筑群消防工程、革命文物琴山许氏宗祠修缮工程3只项目列入2023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文物类)项目储备库,现公示如下:
1、藏绿乡土建筑消防工程。该项目中已成功立项(浙文物发〔2020〕166号立项马鞍山古民居、周氏宗祠消防工程,浙文物发〔2021〕127号立项霞塘庙消防工程),设计方案亦获省文物局同意批复(浙文物函〔2022〕304号),项目概算约234.0172万。
2、新胜古建筑群消防工程。该项目已成功立项(浙文物发〔2021〕127号),设计方案亦获省文物局同意批复(浙文物函〔2022〕285号),项目概算约418.05万元。
3、琴山许氏宗祠修缮工程。为我市革命文物保护项目,设计方案通过绍兴市文物局审批(绍文物函〔2022〕18号),项目概算约281.03万元。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19〕54号)文件要求,对该工程进行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8日下午五点前,到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保护科反映,也可以信函形式(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二路39号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保护科
联系电话:0575-88591136,87252150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