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2-14716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29
文号: 诸政发〔2022〕18号 文件登记号: DZJD00-2022-0002
有效性: 有效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13: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镇面貌、推进综合执法向城镇延伸,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要求,现将我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服务已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

二、我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详细图文见附件):

(一)暨阳街道:环城东路—苎萝东路—东三环路—金昌·浣溪白鹭小区—环城南路—五纹岭隧道口—陶朱山—耀江隧道—望云路(包括曲山村集体土地,协和路周边和宏嘉山庄北面集体土地)—友谊路—环城北路—浦阳江(西江)—北二环路—东二环路—浦阳江(东江)—东江大桥合围区域(包括江南里、绿洲湾、东城府、金辰府、瀚江府小区)。

(二)陶朱街道:区域一:火车站—北二环路—陶朱北路—怡江花园小区—环城北路—友谊路—望云路(周边国有土地包括企业、宏嘉山庄、万兴公寓等)—耀江隧道口—陶朱山—西二环路—城山路合围区域。区域二(三都集镇区域):东至民丰路,西至西三环路,南至兴都路,北至唐三路。

(三)浣东街道:环城东路—滨江北路—东三环路—暨东路—陶湖路—苎萝东路—环城东路合围区域(包括西湖公馆、白马郡小区和诸暨中学暨阳分校)。

(四)大唐街道:北至雍平东路,南至府洲东路,西至金科路,东至华海路。

(五)暨南街道:区域一(商贸城区域):东至开化江区域,南至三环线、鸿鼎华庭小区,西至祥生望江华庭小区、越美路,北至伊美豪爵华庭小区。区域二(王家井集镇区域):东至市场东路,南至怡景苑小区,西至古井路,北至临江公寓小区、暨南街道王家井小学、暨南街道办事处王家井分中心。区域三(街亭集镇区域):东至金兴路沿街店铺、金杜岭村村口,南至江滨路,西至七里金湾,北至七里金湾小区。

(六)店口镇:区域一(店口集镇区域):北至育人路,西至江东路,东至金一路,南至解放路南侧。区域二(阮市集镇区域):北至枫湄线,西至阮市农贸市场,东至东复线与枫店线交叉处,南至东复线支线。

(七)枫桥镇:北至北环路(包括天源特种材料公司),东至尚义路,西至枫谷线(包括枫林半岛小区),南至学兴路。

(八)牌头镇:东至滨江路、站前路,南至牌头中学,西至牌头镇中心幼儿园,北至越兴路(五一路口至红山路口)。

(九)次坞镇:东至秀松中学,西至杭金北路,北至国申路,南至新街路与杭金线交叉口。

(十)山下湖镇:北至明珠二路,南至珍宝路,西至诸店线,东至东复线支线。

(十一)璜山镇:东至龙苑小区,南至鹏程电器,西至璜山镇中大桥,北至流霞畈村综合楼。主要包括诸东北路、建新路、璜七路三条主干道沿线。

(十二)应店街镇:西至应镇西路,南至杭金线,东至公园路,北到应镇南路。

(十三)姚江镇:区域一(江藻集镇区域):东至市场东路,南至306县道(老诸湄线),西至新街,北至共青路,外加环雁宿湖一周(内圈)。区域二(直埠集镇区域):东至叶晓路,南至渠道,北至集贤路,西至317县道(集心路)。

(十四)安华镇:西至G235,东至诸安线,北至临江美墅小区,南至锦事达路、双佳路。

(十五)浬浦镇:东至浬浦中学,西至浬闹线,南至陈蔡江,北至浬浦镇中心小学(包括紫金花园小区)。

(十六)东白湖镇:光明路(东至老陈蔡会馆,西至东白嘉园小区)及新建路(西至陈吴线交叉口,东至浬斯线交叉口)合围区域。

(十七)五泄镇:北至五泄江,南至农贸市场,西至润和小区,东至五泄加油站。

(十八)岭北镇:石东线(岭北镇政府至岭北周登云台)两侧。

(十九)陈宅镇:东至璜山江,西至陈宅社区中片、下片,北至湖田村,南至石壁湖村。

(二十)同山镇:东至酒文化主题公园,西至新桥头,北至同山镇政府,南至同山镇中心学校(南北主要包括同安公路两侧沿街店面及农贸市场)。

(二十一)赵家镇:东至庆华路,北至庆华路,南至镇南路,西至枫谷线。

(二十二)东和乡:东至东和乡中学,南至东和乡政府,西至东和乡卫生院,北至法治公园。

(二十三)马剑镇:东至马剑镇中学,西至马剑镇中心小学,北至马剑镇中学,南至马剑镇政府(主要包括合环路两侧沿街店面及农贸市场)。

三、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镇乡(街道),应当有综合执法队伍派驻、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能够承担起辖区内日常城市管理和执法任务。

四、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不包括上述地区里的林地、山地、基本农田以及非城(镇)区段公路。城市化管理区域外沿以路网中间为边界。

五、需要新划入城市化管理区域或者原定城市化管理区域需要重新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另行向社会公布。  

六、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见【全文下载】)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18 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