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9 0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科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四、名词解释............................................................................................................(17)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决定的事项。

2.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4.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努力实现增值,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以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放贷、收贷等明细情况,负责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并向全社会公布。

7.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87.08万元,支出总计687.0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35.5万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单位装修党建室、工会活动室花费9.85万元,档案整理费用增加24.00万元,档案整理所需的封面采购金额增加14.89万元,由于公积金缴存人数增加住建部平台短信提示费用增加2.20万元,故项目经费收支增加;本年度发放奖金、津补贴较前一年多91.51万元,故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7.0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8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7.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92万元,占78.87%;项目支出145.16万元,占21.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7.08万元,支出总计687.0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687.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财政拨款收支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5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9%,主要原因是受增减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2021年度追加基本支出169.43万元,另一方面,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3.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7.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5万元,占4.62%;卫生健康(类)支出24.04万元,占3.5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574.98万元,占83.6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6.31万元,占8.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1.49万元,支出决算为68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9%,主要原因是受增减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2021年度追加基本支出169.43万元,另一方面,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3.84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按2020年度10月12名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额测算,2021年度职工人数增加,且职工养老保险金额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按2020年度10月12名职工的职业年金金额测算,2021年度职工人数增加,且职工职业年金金额增长。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18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按2020年度10月11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金额测算,2021年度职工人数增加,且职工医疗保险金额增长。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8.06万元,支出决算为42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按2020年度10月12名职工的基础工资、津补贴、42000元的奖金计算,2021年度职工人数增加,且实际奖金金额大于预算定额奖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节省各方面开支,使得支出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21万元,支出决算为5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按2020年度10月12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测算,2021年度职工人数增加,且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发放政策更改,由原先每月按公积金缴费基数的5%发放改为一次性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5.4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接待费总量小,故做预算时适当增加了此块预算安排以应对特殊情况,而实际发生金额为常规金额。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2021年度均无此项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2021年度均无此项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5.45%。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累计1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部门进行业务稽核的公务用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接待费总量小,故做预算时适当增加了此块预算安排以应对特殊情况,而实际发生金额为常规金额。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部门进行业务稽核的公务用餐等支出,接待3批次,累计1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9.31万元,支出决算为6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临聘人员工资计入其他人员经费,而决算时将临聘人员工资42.17万元计入了公用经费-劳务费;比2020年度增加40.84万元,增长151.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劳务派遣的临聘人员工资42.17万元计入公用经费-劳务费,而2020年度计入其他人员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4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公积金运营费用”“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积金运营费用”“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等项目分别由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都达到了预期目标,且预算执行率较高,项目总体绩效评价水平均为“优”。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在职人员占编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执行率均为100%;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维护公积金平稳运行、维护交易市场更加公平、公正、合理、规范效果良好,群众满意率高,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4.5分,评定等级为优。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积金运营费用及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00万元,执行数为134.32万元,完成预算的81.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期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完成22.00亿元,实际完成25.66亿元;二是预期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完成17.60亿元,实际完成21.69亿元;三是预期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80亿元,实际完成13.64亿元;四是预期实现增值收益5000.00万元,实际完成7676.79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二是本中心存贷比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率;二是抓实抓细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公积金运营费用

主管部门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实施单位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64.00

164.00

134.32

81.9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164.00

164.00

134.32

81.9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公积金归集完成22.00亿元;2.公积金支取完成17.60亿元;3.发放公积金贷款8.80亿元;4.实现增值收益5000.00万;5.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5.00%;6.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

1.公积金归集完成25.66亿元;2.公积金支取完成 21.69亿元;3.发放公积金贷款13.64亿元;4.实现增值收益7676.79万;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7.10%;6.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归集额

22.00亿

25.66亿

10

10


支取额

17.60亿

21.69亿

10

10


放贷额

8.80亿

13.64亿

10

10


风险准备接充足率

>5.00%

7.10%

10

10


质量
指标

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

良好

良好

10

10


时效
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81.90%

10

10


成本
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增值收益

5000.00万

7676.79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惠民利民

惠民利民

惠民利民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保障时间

2021年度

2021年度

10

10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00%

99.00%

10

10


总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90~80分(含)为,80~60分(含)为,低于60分为

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的72.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期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完成22.00亿元,实际完成25.66亿元;二是预期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完成17.60亿元,实际完成21.69亿元;三是预期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80亿元,实际完成13.64亿元;四是预期实现增值收益5000.00万元,实际完成7676.79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二是本中心存贷比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率;二是抓实抓细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

主管部门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实施单位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5.00

15.00

10.84

72.2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15.00

15.00

10.84

72.27%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公积金归集完成22.00亿元;2.公积金支取完成17.60亿元;3.发放公积金贷款8.80亿元;4.实现增值收益5000.00万;5.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5.00%;6.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

1.公积金归集完成25.66亿元;2.公积金支取完成 21.69亿元;3.发放公积金贷款13.64亿元;4.实现增值收益7676.79万;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7.10%;6.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归集额

22.00亿

25.66亿

10

10


支取额

17.60亿

21.69亿

10

10


放贷额

8.80亿

13.64亿

10

10


A4纸采购数量

140箱

140箱

10

10


质量
指标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规范

10

10


时效
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72.26%

10

10


成本
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增值收益

5000.00万

7676.79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使用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8年

8年

10

10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9%

10

10


总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90~80分(含)为,80~60分(含)为,低于60分为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1年度对“公积金运营费用”“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都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的目标设置依据为省市各级的考核标准,客观合理且可操作;预算执行率较高。故两个项目评分均为100分,总体绩效评价水平均为“优”。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客观地反映、评价2021年度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以提高资金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22年4月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住房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主要用于服务工作日常需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全年预算1640000.00元,全年执行数1343200.89元。2021年我们以“围绕重点抓归集,确保安全抓风险,提升意识抓服务,强化信息抓软件,提高素质抓队伍”为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各项指标都达到年初计划。进一步显示了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和改善职工自住住房带来的好处。

二、 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

1、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稳步增长。至2021年12月底,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5.66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年度计划的116.64%,至2021年底累计归集余额达到54.26亿元;

2、住房公积金支取大幅提升。全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21.69亿元,同比增长4.78%,完成年度计划的123.24%;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73户,放贷额度13.64亿元,完成了年度计划的155.00%。2021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达到55.56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7.00亿元;

4、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到12月底职工正常缴存人数102090人,新增职工21973人,净增职工4451人, 净增率4.56%;

 5、住房公积金业务收益平稳增值。全年业务收入17895.17万元,全年业务支出10218.38万元,增值收益为7676.79万元,收益率达到1.49%。

(二)评价情况

1、 对项目业务指标的评价

(1) 目标设定情况评价

评价认为,本项目的目标设定依据为省市各级的考核标准,不仅客观合理,且可操作。

2)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评价认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率基本超100%。

3)组织管理水平评价

评价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在工作中完全按制度和规章操作,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4)效益评价

评价认为,2021年不仅实现了安全保值的基本目标,还实现了很大的收益,在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同时,还充实了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为我市的困难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帮助。

2、 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本次评分值为100分,等级为优秀等级。

三、 存在问题

1、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缴存不足额。

目前看,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较好,但企业,尤其是私企业,仍有大量单位游离于制度之外,致使职工不能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2、资金流动性不足,贷款轮候时间长。

2021年,我分中心贷款业务增长过猛,导致住房公积金流行性资金不足,全市贷款轮候时间久,且存贷比过高,存在安全隐患。

四、 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公积金制度的扩面率。

各级领导特别是市政府要充分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资金上保证,要像抓养老保险一样抓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但要有面的扩展,更要有量的保证,做到企业和行政的平衡。

2、统筹资金,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应实时关注全市业务运行情况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同时运用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缓解贷款增长过猛导致的放贷轮候时间长的问题,更好的助力本市房地产事业。

                       O二2年四月二十九日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客观地反映、评价2021年度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以提高资金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22年4月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住房公积金运营费用(采购)项目主要用于服务工作日常需要,与住房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目标一致,但侧重于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与服务,包括采购A4纸、采购存储设备的办公费、采购保洁和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费、采购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椅、空调、液晶电视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全年执行数为108391.00元。2021年我单位各项采购均符合政府采购规范,切实满足了本中心的正常办公需求,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 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

1、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稳步增长。至2021年12月底,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5.66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年度计划的116.64%,至2021年底累计归集余额达到54.26亿元;

2、住房公积金支取大幅提升。全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21.69亿元,同比增长4.78%,完成年度计划的123.24%;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73户,贷款额为13.64亿元,完成了年度计划的155.00%。2021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余额达到55.56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7.00亿元;

4、采购办公所需的A4纸张141箱,采购开展单位正常业务所需的安全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审计服务,采购新装党建室所需的会议桌、会议椅、液晶电视、空调、茶水桌等;

5、住房公积金业务收益平稳增值。全年业务收入17895.17万元,全年业务支出10218.38万元,增值收益为7676.79万元,收益率达到1.49%。

(二)评价情况

1、 对项目业务指标的评价

(1) 目标设定情况评价

评价认为,本项目的目标设定依据为省市各级的考核标准,不仅客观合理,且可操作。

2)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评价认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率基本超100%。

3)组织管理水平评价

评价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在工作中完全按制度和规章操作,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4)效益评价

评价认为,2021年不仅实现了安全保值的基本目标,还实现了很大的收益,在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同时,还充实了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为我市的困难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帮助。

2、 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本次评分值为100分,等级为优秀等级。

三、存在问题

1、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缴存不足额。

目前看,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较好,但企业,尤其是私企业,仍有大量单位游离于制度之外,致使职工不能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2、资金流动性不足,贷款轮候时间长。

2021年,我分中心贷款业务增长过猛,导致住房公积金流行性资金不足,全市贷款轮候时间久,且存贷比过高,存在安全隐患。

四、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公积金制度的扩面率。

各级领导特别是市政府要充分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资金上保证,要像抓养老保险一样抓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但要有面的扩展,更要有量的保证,做到企业和行政的平衡。

2、统筹资金,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应实时关注全市业务运行情况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同时运用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缓解贷款增长过猛导致的放贷轮候时间长的问题,更好的助力本市房地产事业。

                       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开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