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文化产业中心投资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诸暨市文化产业中心投资建设项目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
2.项目名称
诸暨市文化产业中心投资建设项目
3.实施单位
诸暨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概要
市文化产业中心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1.5亿元,项目总用地面积35153.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2816.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7629.8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5186.8平方米;装修改造建筑面积14520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2年8月11日止;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
电 话:15967542495
电子邮箱:508671014@qq.com
浙江联艺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