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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台风(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从Ⅱ级调整到Ⅲ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5 10:26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今年第 12 号台风“梅花”(台风级)14日23时中心位于距离诸暨东北偏东方向约180公里的洋面上,向北偏西方向快速移动,强度逐渐减弱。目前,我市浦阳江干流诸暨站水位7.7米(距警戒水位2.94米),湄池站水位5.88米(距警戒水位2.32米),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全市7座大中型水库均未超汛限水位。

按照《诸暨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于15日0时将防台风(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从Ⅱ级调整到Ⅲ级。当前我市仍处于台汛期,请各镇街、部门继续按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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