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概况.............................................................................................................(2)
(一)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3)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3)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5)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6)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6)
四、名词解释.....................................................................................................(24)
五、附件(部门绩效评价报告)......................................................................(3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村庄规划编制与监督管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12、负责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相关工作。
13、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林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5、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和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6、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7、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诸暨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7,358.91万元,支出总计67,358.9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35088.18万元,下降34.25%。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土地出让形势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557.3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6,52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1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5,904.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4.07万元,占收入合计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55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5.86万元,占11.97%;项目支出58,591.48万元,占88.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523.26万元,支出总计66,523.26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27,969.29万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土地出让形势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520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2%,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土地出让形势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9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23.92万元,增加24.25%。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增加农林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9.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3.73万元,占3.56%;卫生健康(类)支出431.28万元,占2.09%;节能环保(类)支出11.92万元,占0.06%;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4,701.71万元,占22.8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398.47万元,占60.13%;住房保障(类)支出1,172.49万元,占5.6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69.59万元,占5.67%;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20.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工资年度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47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所工作人员养老金由局本级缴纳,但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包括该部分人员的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所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由局本级缴纳,但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包括该部分人员的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部分支出为军转干部工资及医疗补差,年初预算未覆盖,业务发生时新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部分支出为军转干部日常慰问经费,年初预算不覆盖,业务发生时新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部分资金为离退休死亡人员年终慰问金,年初预算不覆盖,业务发生时新增。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1.21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所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由局本级缴纳,但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包括该部分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所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由局本级缴纳,但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包括该部分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进度比预期缓慢。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林业专项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年初预算编制时不包括。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安排正常。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林业专项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年初预算编制时不包括。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78.79万元,支出决算为452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为林业专项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年初预算编制时不包括。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97.16万元,支出决算为55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按定额编制,实际执行中存在较大偏差,临时增加部分指标。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年初预算为502万元,支出决算为4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为跨年度项目,未能在当年完成,实现支付。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41.59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为跨年度项目,未能在当年完成,实现支付。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25.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跨年度项目,未能在当年完成,实现支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6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所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由局本级缴纳,但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包括该部分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89万元,支出决算为3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所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由局本级缴纳,但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包括该部分人员的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跨年度项目,未能在当年完成,实现支付。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949.77万元,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实际开支情况与年初预算略有差异。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7.6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部分开支年初预算未覆盖,实际发生时临时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6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3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97%。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31,950.57万元,下降41.04%。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土地出让形势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5,904.08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485.64万元,支出决算为45,90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5%,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土地出让形势差。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503.2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8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土地出让业务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31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土地出让业务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土地出让业务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38.51万元,支出决算为22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土地出让业务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万元,完成预算的47.2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严格按标准报销。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也无实际发生该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占51.32%,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07万元,增长84.2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车辆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占48.68%,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94万元,下降12.9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差旅费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3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经费进一步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7万元,支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3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经费进一步下降。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的63.7%。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累计1,59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公务来访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来访接待数量比预计少。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单位业务来访接待。接待150批次,累计1,59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32.97万元,支出决算为7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安排正常;比2020年度增加388.56万元,增长112.82%,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6.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8.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8.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94个,共涉及资金1265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征地和拆迁补偿性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性支出(印花税成本)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48.0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耕地保护以奖代补”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0万元。其中,对“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耕地保护以奖代补”等项目分别委托“诸暨市中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得分均在90分以上,等级为“优秀”。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及“2021年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20.51万元,执行数为2473万元,完成预算的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贯彻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动了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建立了较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使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工作有较好的组织机构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我省人口多耕地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优质耕地被非农建设占用,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二是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存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等倾向屡禁不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各级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卫星遥感、日常巡查、信访举报等方式,检查核实享受补贴的农户是否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被非法占用、不撂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 |||||||||||||||||||||||||||||
主管部门 | 诸暨市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320.510 | 3320.510 | 2473.002 | 74%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320.510 | 3320.510 | 2473.002 | 74%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耕地保护全面进行经济补偿,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 2021年度按计划发放了市属23个镇乡(街道)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2020年)2473.002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落实发放2020年以奖代补资金 | 发放2020年以奖代补资金2473.002万元 | 完成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率 | 经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按补偿标准确定耕地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 符合规定要求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90% | 74% | 10% | 6 | 预算时以“二调”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预算,实际执行时衔接了“三调”数据,大量实际非粮化的耕地未做补偿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标准以内 | ≥5% | 26%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有成效 | 有成效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 | 有成效 | 有成效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影响年度 | >1年 | >1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调查满意度 | >95% | 91% | 100% | 8 | ||||||||||||||||||||||||
总分 | 100% | 94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2021年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0万元,执行数为949.7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立项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专家竣工验收10个, 台风“烟花”勘查设计29个,其余234个项目通过自行清理和应急排险处置等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二是通过对地质灾害的排险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避免重大灾险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浙江省地形多为山区,且每年降雨季节集中,容易形成山洪、泥石流等危害山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安全因素,但当地居民在地质灾害减灾、避灾知识方面仍存在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地质灾害防治”应工程治理和避灾知识宣传普及相结合,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公众地质灾害减灾、避灾知识宣传活动,做到“预防在前、标本兼治”。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单位 | 诸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含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50 | 950 | 949.7665 | 99.98%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50 | 950 | 949.7665 | 99.98%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综合治理、应急排险处置等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根据往年治理数量预计即查即治项目15个,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100个,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7个,通过专家竣工验收10个, 完成台风“烟花”引发较严重的29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汛期强降雨引发较轻的234个地质灾害项目通过自行清理和应急排险处置等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数量 | 15个 | 17个 | 15% | 15 | ||||||||||
应急排险处置完成数量 | 100个 | 234个 | 10% | 10 | 汛期短时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偏多,引发了较多地质灾害险情 | |||||||||||
质量指标 | 立项、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有效应急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95%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5% | 0% | 5% | 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治理工程保护财产 | 1200万元 | 1200万元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不发生重大灾险情 | 完成 | 5% | 5 | |||||||||||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 | 优秀 | 优秀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影响年度 | >1年 | 完成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调查满意度 | ≥90% | 91%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耕地保护以奖代补”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0万元。其中,对“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耕地保护以奖代补”等项目分别委托“诸暨市中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得分均在90分以上,等级为“优秀”。
详细报告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
资源事务支出: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24.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5. 城乡社区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反应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
26.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停伐补助: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项目单位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管部门 诸暨市人民政府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6月18日
项目负责人 | 何军林 | 联系电话 | 0575-87980052 | ||||||||
地 址 | 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53号 | 邮编 | 3118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3320.51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3320.51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2183 | 省财政 | 2183 | ||||||||
市县财政 | 1137.51 | 市县财政 | 1137.51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2473.002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 3320.51 | 2473.002 | |||||||||
支出合计 | 3320.51 | 2473.002 | |||||||||
概况 | 2021年度补偿耕地面积437002亩,补偿标准:永久基本农田60元/亩·年,其它一般耕地40元/亩·年,发放市属23个镇乡(街道)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2020年)2473.002万元。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实现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 根据第三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结合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到2021年末全市耕地实际保有面积为79.7万亩,达到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数。 | ||||||||||
评价结论 | 优 | ||||||||||
主要绩效 情况 | 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能从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中获得长期的、稳定的经济收益,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层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我省耕地和基本农田能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我省人口多耕地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优质耕地被非农建设占用,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同时,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存在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等倾向。 | ||||||||||
相关建议 | 各级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卫星遥感、日常巡查、信访举报等方式,检查核实享受补贴的农户是否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被非法占用、不撂荒。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葛文强 | 注册会计师/评价组长 |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 |||||||||
张晓梅 | 注册会计师/评价组成员 |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 |||||||||
黄 萍 | 评价组成员 |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 |||||||||
填报人(签字): 2022年6月18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2年6月18日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22年6月18日 |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浙江省人口多耕地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优质耕地被非农建设占用,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同时,耕地质量水平总体不高,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存在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等倾向。面对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必须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措施,建立耕地保护激励与约束机制。近年来,我省通过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在耕地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上取得了一定成效。2009年以来,我省先后在部分市、县(市、区)开展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2014年,我省开展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农业补贴制度改革。2015年,我省被国家列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省。这些都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我省农业补贴政策,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4号)和《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诸暨市实际,2016年9月14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诸暨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保护耕地以奖代补资金标准:实行差别化补偿方式,即永久基本农田60元/亩·年,其它一般耕地40元/亩·年。
2.立项依据
《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4号)、《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诸政办发〔2016〕111号)。
3.立项程序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项目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确定预算金额上报并取得批复。
4.绩效目标
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耕地保护全面进行经济补偿,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5.组织实施
2021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诸暨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暂行)》(诸政办发〔2016〕111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及测算认定,全市除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整改不到位的行政村不予补偿以外,经公示后,发放市属23个镇乡(街道)2020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2473.002万元。补偿耕地面积437002亩,补偿标准:永久基本农田60元/亩·年,其它一般耕地40元/亩·年。
6.资金管理情况
“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项目在2021年度计划安排财政资金3320.51万元,实际到位3320.51万元,实际支出2473.002万元,均按程序及时下拨、支付。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评价对象和范围
对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所涉及的财政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过程
接受委托后,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于2022年5月下旬,赴项目主管单位实地了解情况、搜集资料,在此基础上,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评价组围绕评价指标框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主要通过案卷研究、询问查证、财务资料抽查、组织座谈及面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评价工作以证据为基础,按照评分标准对每1项指标打分,形成评价结果,经沟通、复核后出具正式报告。
3.评价的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关于印发《诸暨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诸财绩效〔2020〕82号)等文件规定,以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并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性质和项目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设计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以及成本效益分析和公众评判等方法;定量指标得分主要与预算指标值相比评定,定性指标得分主要与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效果评判评定。
4.绩效分析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为:《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4号)、《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诸政办发〔2016〕111号)。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为: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耕地保护全面进行经济补偿,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项目绩效目标明确。
该项目产出完成指标情况:根据第三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结合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到2021年末全市耕地实际保有面积为79.7万亩,达到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数。
该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贯彻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动了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建立了较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使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工作有较好的组织机构保障。
项目实施过程均合法依规进行,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均落实到位,项目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该项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5.评价结论
2021年“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下设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6项,三级指标18项。评价总分为100分,评价得分为91分,该项目评价等级为优。(评分详见附表)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精心组织实施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制定补偿政策实施计划,对资金筹集、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资金使用、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及时审核镇乡(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报资料、经审核后第一时间呈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会签,经批准后及时将补偿资金下拨镇乡(街道办事处)。
2.严格耕地保护执法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严禁,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对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通知文件下发后新发生的耕地“非农化”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及时消除违法状态,顶风违建的坚决予以拆除。以点带面推进,从涉及粮功区、永农问题入手逐步推进整治,再延伸至其他“非农化”问题,明确可以恢复的,要恢复为耕地。加大政策宣传,以“6.25”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在诸暨日报专版报道,广泛宣传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四)主要问题分析
我省人口多耕地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优质耕地被非农建设占用,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同时,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存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等倾向屡禁不止。
(五)相关建议
建议各级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卫星遥感、日常巡查、信访举报等方式,检查核实享受补贴的农户是否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被非法占用、不撂荒。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6月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
项目单位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管部门 诸暨市人民政府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6月15日
项目负责人 | 赵洴 | 联系电话 | 0575-87102506 | |||||||||||
地 址 | 诸暨市暨东路58号 | 邮编 | 3118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53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535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535 | 市县财政 | 535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535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商品和服务支出-采购服务诸暨市范围内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合同款 | 535 | 535 | ||||||||||||
支出合计 | 535 | 535 | ||||||||||||
概况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开展诸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的权籍调查(含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完善农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该项目为三年中期项目(2020-2022),总预算为1176万元,工作内容是开展诸暨市范围内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完成12.74万户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的权籍调查(含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于牌头镇、安华镇、浬浦镇、暨南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以92.31元/户的合同单价完成58013户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 | |||||||||||||
评价结论 | 优 | |||||||||||||
主要绩效 情况 | 由受托单位按照《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技术设计书》的要求进行。包括原房地匹配核查,结合收集的原农房测绘成果与房地更新的成果,建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输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 | |||||||||||||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目前数字化城市建设进度有待提升,需进一步推广项目成果数据的应用与共享。 | |||||||||||||
相关建议 | 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进度,将已完成的城市基础性数据库逐步实现社会共享,提升基础数据应用场景,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葛文强 | 注册会计师/评价组长 |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 ||||||||||||
张晓梅 | 注册会计师/评价组成员 |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 ||||||||||||
黄 萍 | 评价组成员 |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 ||||||||||||
填报人(签字): 2022年6月15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2年6月15日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22年6月15日 |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诸暨市范围内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包括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的权籍调查(含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完善农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一步提高农房发证的覆盖率,为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2.立项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文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30号)。
3.立项程序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项目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按照相关合同确定预算金额上报并取得批复。
4.绩效目标
完善诸暨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权籍调查与测绘的基础数据,为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
5.组织实施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建立了较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使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工作有较好的组织机构保障。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均落实到位,项目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6.资金管理情况
“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 ”项目在2021年度计划安排财政资金535万元,实际到位535万元,实际支出535万元,均按程序及时下拨、支付。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及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评价对象和范围
对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财政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过程
接受委托后,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2021年“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 项目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于2022年5月下旬,赴项目主管单位实地了解情况、搜集资料,在此基础上,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评价组围绕评价指标框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主要通过案卷研究、询问查证、财务资料抽查、组织座谈及面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评价工作以证据为基础,按照评分标准对每1项指标打分,形成评价结果,经沟通、复核后出具正式报告。
3.评价的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关于印发《诸暨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诸财绩效〔2020〕82号)等文件规定,以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并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性质和项目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设计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以及成本效益分析和公众评判等方法;定量指标得分主要与预算指标值相比评定,定性指标得分主要与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效果评判评定。
4.绩效分析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为:《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文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30号)。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为:(1)完善诸暨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权籍调查与测绘的基础数据,为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2)该项目为三年中期项目(2020-2022),总预算为1176万元,工作内容是开展诸暨市范围内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完成12.74万户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的权籍调查(含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并建立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数据库。项目绩效目标明确。
该项目产出完成指标情况:2020年8月27日经公开招标,确定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原浙江省测绘大队)为项目中标单位,承担该项目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项目分三年度实施(2020-2022),按当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制定项目工作数量。2021年1月起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于牌头镇、安华镇、浬浦镇、暨南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以92.31元/户的合同单价完成58013户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
该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建立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数据库,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数据实现了与镇乡(街道)农房发证机构共享。开展诸暨市范围内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为数字化城市建设提供了基础数据。
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建立了较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使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工作有较好的组织机构保障。
项目实施过程均合法依规进行,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均落实到位,项目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该项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5.评价结论
2021年“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下设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6项,三级指标18项。评价总分为100分,评价得分为92分,该项目评价等级为优。(评分详见附表)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筹备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项目高度重视,有专人负责宣传发动、协调部门关系、审定受托单位工作计划。对受托单位关于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疑问进行及时的答复与指导。
2、与相关各单位积极对接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敦促受托单位编写了《诸暨市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技术设计书》,并对技术设计书进行审核。对审核提出的问题要求生产单位及时修正。
项目外业测量单位需与测量范围内各村、个人进行配合;通过受托单位反馈后有专人负责联系各镇乡(街道)自然资源所,由所相关人员联系村干部,保证了外业调查测绘顺利进行。
3、严格质量检查
在加强过程检查基础上,要求生产单位分三步执行:作业小组100 %自查、项目部100 %检查、生产单位10%以上抽查。成果检查合格,交由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质检。
生产单位检查有:生产单位另设有检查组,主要对数据的内外业检查,内业主要是分为人工检查和软件检查,人工检查主要是对房产分户图和外业照片比对、提交的数据库核查、房产分户图逻辑问题、房产分户图美观性、外业照片个数、分户图与数据库存在的逻辑性、身份证号、房屋建成年份。软件检查主要是对房地的逻辑性检查、房屋面积的检查。外业检查主要是根据内业分析原农房资料情况,进行核查。
数据库检查有:数据分层;属性数据输入正确性;地物编码的检查;属性数据的完整性;拓扑关系的正确性;剖分要求;面积计算数据准确性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生产单位及时纠正。
4、及时验收
2021年11月17日-19日,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检了4个街道(乡镇)共125户不动产权籍调查内外业测绘成果,经检查成果合格后并出具了检查报告。
(四)主要问题分析
目前数字化城市建设进度有待提升,需进一步推广项目成果数据的应用与共享。
(五)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进度,将已完成的城市基础性数据库逐步实现社会共享,提升基础数据应用场景,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