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2年第二季度工作纪事
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冲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1)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4月11日,组织召开迎检宣传工作推进会;《诸暨日报》专版刊出四期涉及8个部门的法治工作报道;制作一批创建展板和局公开栏宣传内容;组织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98.33%;对接融媒体开展创建新闻报道;收集部门、镇街迎检工作方案及宣传部署等工作。(2)继续做好实地评估迎检资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2.做好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1)起草、完善《诸暨市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实现行政诉讼“双下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组织召开“全市违法建筑查处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市重点行政诉讼案件推进会”。
3.逐步落实好“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实地指导陶朱、浣东、大唐、璜山、东白湖等“枫桥式”司法所场地建设。
4.制定诸暨市人民调解协会换届方案:换届筹备方案正在制定中。
5.做好与纪念“枫桥经验”六十周年相关的软硬件项目建设工作。
6.按要求确定班子成员调研文章选题:已完成。
7.围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开展各项工作:牵头汇总梳理“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相关数据、做法,并按要求报送绍兴市司法局。
8.落实好民法典工作建设:与陶朱街道对接,拟在五泄江公园建设市级民法典公园。
9.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主题春训活动。(2)做好“场所码”的推广使用工作。(4)启动律所、法工所党组织疫情防控分类定级组团包联工作。
5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筹备府院联席会议: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该会预计6月初召开。
2.跟进协调《诸暨市违法建筑查处规范化指引(2.0版)》实施后的部门矛盾:已参加多次协调会,并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出台补充解释。
3.加强与省司法厅对接,推进数智普法项目:已与省司法厅对接,目前已拟定初步设计方案。
4.会同市人大、市纪委在5月份开展创建督查:5月,已会同市纪委对11个部门、2个镇街开展创建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5.按计划准备全国创建实地评估阶段工作 :继续做好迎检资料的准备,走访行业协会、商会,做好实地评估谈话准备。
6.准备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正在筹备中。
7.落实好“民法典”公园建设和杜黄新村“民主法治村”建设:确定民法典公园建设方案,继续推进建设工作;陪同绍兴市司法局对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意向村进行实地考察指导。
8.与发改局对接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分期建设事宜:已完成对接。
9.加强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已按要求落实。
10.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推进工作:做好“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设计和施工的指导协调工作,完成《2022年诸暨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方案》公众意见征求工作,并开展合法性审查。
11.做好省级金牌调解室申报工作:完成1家省级金口碑区域调解品牌、3家省级金牌调解室相关资料报送对接工作。
12.筹备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与人民调解协会统筹协调,制定人民调解协会换届筹备方案、启动会员代表及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推选工作。
13.做好“八个多跨”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规范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工作:加强法检离任人员及工作人员近亲属在律所从业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并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
14.提升公职律师比例:做好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的摸排工作,并发函告知相关单位配备好公职律师。
6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八个多跨”相关工作:6月17日,绍兴市八个多跨督查小组来我市检查;6月16日,律管科牵头撰写的《314名执业律师承诺诚信诉讼》在《诸暨日报》刊登发表。
2.准备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思路:已完成。
3.做好执法车辆采购工作:已完成。
4.开展专题信息工作培训:6月28日,邀请市府办信息科负责同志对局机关信息员、司法所干部、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5.加强我市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报备工作:已按要求落实。
6.对高败诉风险案件会商,一案一策。
7.召开府院联席会议:6月10日已召开。
8.做好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评估的准备工作。
9.开展好“两法衔接”案件清底工作: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成立“两法衔接”案件评审组,组织开展案件移送清底行动,目前已对市场监管局、卫健局进行实地评查,督促有关执法部门及时处置两法衔接平台上的红黄灯案件累计258件。
10.做好2021年度法治建设扣分情况反馈:完成诸暨市法治绍兴(法治政府)扣分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的反馈。
11.根据上报市委组织部的培训计划适时启动培训:已按计划组织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和司法所业务培
12.周密筹备调解协会换届工作:起草《人民调解协会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修订草案》,并启动会员代表及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推选工作,形成候选名单。
13.全面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加强督查工作:继续督促协调“枫桥式”司法所方案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
14.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已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