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90/2022-1519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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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2022年推进经济提升发展的部分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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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扶持企业上规快产,助企纾困,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市[2022]6号)以及市防控办印发的《诸暨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诸市防控〔2022〕1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浬浦经济平稳运行,特制订部分政策:
一、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1.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有效期满并通过复审的,给予3万元补助;当年新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
2.鼓励企业多上项目。对新上1000万元以上民间投资项目的,每100万元给予50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被市级职能部门认定为镇长项目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二、推进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3.鼓励扩大出口。对当年出口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贸易型企业,出口额每100万美元(含)补助1.8万元;数据由商务局审核认证,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其他市、镇重点鼓励类事项,且为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具体补助方案。
四、否决事项
企业出现下列情况的,一律取消各类补助:
(1)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的;
(2)发生《诸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试行办法》规定否决条件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
(3)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处罚的;
(4)未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
(5)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
(6)发生影响较大的劳资纠纷或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的;
(7)有明显信用失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不配合市镇部门工作的。
五、本政策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浬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