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医保局2022年四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2023-01-11 14: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1.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等系列工作,组织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党课。

2.做好全省医共体行业自律现场会承办工作。

3.做好“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收集、整改办结等工作。

4.完成2023年工作思路上报。

5.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入职办理、公务员一件事、调档、工资核定等工作。

6.做好民主党派特约人员聘请工作。

7.梳理分析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完成2023年预算“一上”纸质上报。

8.做好浙江省示范数字化档案室创建工作。

9.会同卫健、财政开展总额预算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政务公开工作。

10.完成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3个项目申报。

11.完成健康促进机关验收工作。12.做好西施眼“医保专栏”设置对接工作。

13.做好疫情防控、信息考核、政务公开、会务、财务、发文管理等日常工作。

14.做好2023年度“越惠保”参保推进工作。

15.做好医保政策宣传,与电台合作录制家家有医保,人人有医靠节目。

16.完成2022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并发文。

17.配合市局完成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实地调研工作。

18.统计2022年度医保基金支出数据并做好分析,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落实控费举措。

19.督促定点医院按要求配备国家谈判药品。

20.做好信访处理工作。

21.开展省飞检专项整改工作,重点治理骨科高值耗材、血液透析等收费项目。

22.落实国家举报线索处理平台上线相关工作。

23.做好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采任务完成情况和货款及时支付统计工作。

24.组织口腔医疗机构填报口腔耗材集采工作。

25.组织医疗机构完成国采药品第三批和第五批带量续签工作。

26.与司法局、行政执法局对接案件系统2.0使用工作。

27.继续开展对两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28.做好政务“一网通办”与“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推进“全省通办”、“县域通办”。

29.做好“医保专员”相关工作。

30.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要求落实情况督查。

31.做好对医保经办内部控制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工作。

32.落实药品目录变动维护、医保政策变动的落实等工作。

33.做好死亡人员医保卡使用常规核查。

34.推进落实“攻坚破难一件事”相关工作。

35.开展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评估工作。

36.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

37.做好信访回复工作。

38.开展2022年度1-3季度医疗救助自查与相关内控检查。

39.落实OCR零星报销系统测试、培训工作。

40.做好智慧医保日常信息网络维护,完善智慧医保系统。

41.全面推进“未来乡村 医保到家”数字化项目。

42.做好纪委数字化改革项目“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项目”的方案研讨工作。

43.落实正版软件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