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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9 15:13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诸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应急和消防管理领域实践应用,推动基层应急与消防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基层应急和消防管理体系及能力,加快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市安委〔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基层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体系,不断夯实“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基层基础,实现风险隐患“防范在早、化解在小”和灾害事故“救早、救小、救了”,为我市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应急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镇乡(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一体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力量深度融合,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基本建成组织明确、机制健全、融合紧密、规范高效、防控精准、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和消防工作体系。

三、加强组织建设

切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基层应急和消防管理责任分工的工作要求。全市镇乡(街道)设立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森林防火、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原设应急管理委员会或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调整为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镇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政府工作常务副职或进党委班子排位第一的政府副职牵头负责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其他政府副职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全市镇乡(街道)要明确承担应急和消防工作职责的机构,由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分管,镇乡(街道)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四、健全完善基层应急和消防工作体系

各镇乡(街道)要按照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职责。

(一)政策制度体系。各镇乡(街道)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制定本镇乡(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规划。推动村(社区)应急体系改革,制定镇村应急和消防管理日常工作制度,对村、居(社区)和属地企业的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督促、考核、指导。

(二)监管执法体系。依托镇乡(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推动县级派出机构、镇乡(街道)职能部门、村(社区)等相关力量下沉网格,常态化开展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网格事务,明确网格员巡查、发现、报告、反馈等职责。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建立镇乡(街道)隐患排查、暗访、督办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托执法。

(三)防灾减灾体系。开展避灾安置点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规范物资管理。统筹开展洪涝台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和综合指挥室、农村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等场所设施建设。协助区级开展灾情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和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信息互联互通。

(四)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多案合一”的镇乡(街道)综合应急预案体系,常态化开展预案演练,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和村、居(社区)制定应急方案并开展日常训练和演练。统筹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气象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领域救援力量,建设一支20人以上的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推动建设本地应急救援和消防辅助力量。

(五)应急处突体系。加强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发布防汛防台、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领域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统筹镇乡(街道)应急和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处置,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收集、报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信息。

(六)科普宣教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村(社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提升全民火灾防范意识。

五、加强机制保障

(一)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将基层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纳入区、县(市)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规划和本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应急和消防管理能力建设,县乡两级应急管理经费以及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15分钟应急救援圈”建设,夯实基层风险防控保障网络基础。

(二)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应急和消防管理工作定期会商机制,主要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经常性总结、分析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或苗头性问题,应及时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送区、县(市)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部门协调解决。

(三)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网格作用,聚集镇级指挥中心、救援队伍和群众力量,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迭代升级各类信息的获取、传递和反馈通道,推动应急和消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增强乡镇(街道)突发事件信息获取能力,提升救援实时性、有效性、科学性。

(四)强化救援协同机制。以乡镇(街道)片区“15分钟应急救援圈”为基础,融合辖区内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消防救援站、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镇乡(街道)专职消防队,强化人员、物资、装备等保障和救援协同,实现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135 快速救援”,提升救援协作能力。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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