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1/2022-15198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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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文号: | 诸政办发〔2022〕58号 | 文件登记号: | DZJD01-2022-0020 |
有效性: | 有效 |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关于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诸政办发〔2020〕37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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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诸政办发〔2020〕37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58 废止《关于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诸政办发〔2020〕37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