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5/2023-15296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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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3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1-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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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企业,各所:
为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审核评分、我局评审研究,决定向社会公示40家企业为2023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26家,继续公示企业14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公示期:两年。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进一步重视企业合同管理和履约,诚信经营,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公示期间,各所要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公示企业合同管理、履约和诚信建设等情况的了解,发现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规定予以撤销的情形的,要及时向局报告。
附件:2023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pdf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