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70/2023-15237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机构: 次坞镇 成文日期: 2023-03-29

【本级文件】关于明确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10: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次坞镇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实现高标准、常态化管理,经研究,决定明确次坞镇2023年度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镇21个行政村(社区)

二、评估内容

“一分两清三化”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公厕洁化、“三线”序化、庭院美化及其它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

三、评估方法

   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自查、镇社会事务办检查、责任线办联合督查并结合市级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和标准参照《诸暨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

(一)月度考核。以镇第三方督查及整改情况为依据进行月度排位(每月督查结果以现场检查得分×70%+有效整改得分×30%计算)。如上级督查通报或媒体负面报道或被部门通报的,当月排名直接确定为末位(得分以60分计算)。

镇社会事务办每月抽查3-4个村,检查情况以函告单的形式下发到村,涉及问题要求于函告单发布之日起7日内整改完毕,督查及整改情况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二)季度考核。以该季度镇第三方督查、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方专门机构、部门联合督查、绍兴第三方暗访以及市领导暗访等市级督查情况加权计算,按部门联合督查打分×40%+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方专门机构打分×30%+月度考核平均得分×30%进行排位通报,如季度内未接受部门联合督查的,得分按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方专门机构打分×50%+月度考核平均得分×50%计算。在绍兴第三方暗访以及市领导暗访等市级督查抽查中,整体排位前10%的,加5分、分值低于平均分的,扣3分、整体排位后10%的,扣5分。

(三)年度考核。年终综合成绩按平时成绩占比80%,镇社事线日常检查、宣传、承办会议、上级临时任务等占比20%进行综合计算排位

结果运用

(一)与季度资金奖补挂钩。依据每季度扣分及整改情况、市级检查的反馈情况每季度实行综合考评,评比结果排位通报,根据考核排位发放各行政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补助经费。按照各村户籍人口进行补助,季度考核排名镇前5位的村补助50元/户/季,排名6至16位的村补助40元/户/季,排位5位的行政村(社区),补助30元/户/季另排名前三位的行政村(社区)每季度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凡季度接受市级部门联合督查的村,补助5000元/村应急保洁经费,检查排位结果位于全市末五位的村取消该村应急保洁经费和当季人居环境长效管理经费补助

(二)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对年度考核得分前三位的行政村分别奖励3、2、1万元。鼓励各村实施房前屋后裸露地面整治,通过新建停车位、打造小花坛,增添公共设施等方式小投入换大变化,整治完成可通过“浙里兴村治社”平台上报申请赋分。

(三)与镇村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排名在前三位的行政村(社区),对驻村干部 、村主职干部、村两委分管干部予以通报表扬,分别加考核分5分。排名在末三位的行政村(社区)对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村两委分管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分别扣除考核分5分。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行政村(社区)由组织副书记约谈村一肩挑书记,同时驻村干部、村一肩挑书记、村分管干部,在季度考核扣除基础上,再分别扣除考核分10分。如被上级督查通报或媒体负面报道或被部门通报的,视情况扣除相关责任人考核奖。

四、工作要求

(一)真抓实干做。各村要以开展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为契机,细致抓、扎实抓,抓出成效,干出实效。各业务线办要结合实际,开展常态化督查、经常性指导、精准化整改。

(二)公平公正考。各责任线办考核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考核任务。要严肃考核纪律,做到公平公正,一碗水端平,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多措并举筹。鼓励各方投资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长效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由村集体多渠道筹资、镇级专项补助等方式筹集。

如遇市级考核细则(附件)条款修改,以市级最新考核办法标准要求执行,相关考核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