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75/2023-153497 | 主题分类: | 其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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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20 |
关于公布2023年度山下湖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企事业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诸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山下湖镇实际,编制《2023年度山下湖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专家论证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单位应报镇党委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3年度山下湖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诸暨市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诸暨市山下湖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交通大中修项目 | 山下湖镇城建办 | 2023年3月-11月 | 3月初步完成设计方案,4月-5月完成招投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5月进入施工阶段,10月提交讨论。11月基本完工。 | 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第4号)、《浙江省小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