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3-12-29 15: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中共诸暨市委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镇乡(街道)综合考核实施意见><2023年市级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实施意见><2023年市属企业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诸考发〔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23年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2023年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价办法


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价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镇乡(街道)、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单位)实行日常考评、季度考评,评价结果运用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枫桥纪检监察指数评价中。

一、日常考评

基础分20分。按日常工作情况直接计扣,加分不封顶,减分扣完为止。

(一)负面清单 

1.部门、镇乡(街道)接到上级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联系单后未按要求及时反馈,每次扣1分。如因未按要求及时反馈,对上级答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行政复议纠错率或行政诉讼败诉率高于7%,扣2分;高于15%,扣4分;之后每增加5%,增扣2分。因未答复,答复逾期,未按要求进行补正、未经检索核实、未经审核等乱答复造成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败诉的,每件扣2分。因同一申请两次被纠错的,每件扣2分,两次以上被纠错的,每件扣4分。

3.未经批准违规开设政务新媒体的,每个账号扣2分;纳管政务新媒体14天未更新的,扣1分,并责令注销;出现未按要求使用平台编发、审核内容的,每次扣1分;出现严重表述错误1次或一般错误3次的,扣1分。

4.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以上负面清单问题如被上级通报,直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具体参见结果运用部分条款。

(二)正向激励

1.采用动漫、视频、H5等形式解读政策的,每项加1分。

2.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平台,采用线上、线下活动等开展政策吹风解读、政民互动等活动的,每次加2分。

3.承担并高质量完成省、绍兴市、诸暨市指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在全国、全省、绍兴市属于首创并获认可的,每项分别加6分、4分、2分。总结并上报工作经验、工作亮点、优秀案例等,被国务院、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或内部刊物录用的,每次分别加10分、4分;被绍兴市委市政府信息录用的,每次加2分,被诸暨市录用的,每次加1分。

5.政务新媒体举办单位在全省管理平台中的季度评价得分前列或排名有较大提升的,加1分,每次至多加1分。

6.鼓励部门(单位)、 镇乡(街道)派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市府办政务公开科进行业务性顶岗培训、轮岗锻炼(顶岗人员一般需满3个月),根据工作表现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季度考评

基础分共80分,平均每季度为20分,季度考评体系参照省、绍兴市级考评体系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体系见附件)。

为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结合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部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由市级考评、相关牵头职能部门考评两部分组成,分值比重各占50%。每季度末,将根据市级考评、相关牵头职能部门考评得分进行综合计算。部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牵头职能部门考评职责分解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部门(单位)、镇乡(街道)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规范公开和动态更新情况、相应政策解读同步公开情况。

考评对象: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司法局。

(二)财政预决算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的情况。

考评对象:各财政预决算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财政局。

(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设置专题或专栏按照全生命周期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方面内容信息。

考评对象: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有关部门、有关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单位:当年度指定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或项目牵头单位。

(四)食品药品监管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情况,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抽检、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等信息。

考评对象: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五)社会救助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的情况,如救助政策、救助申报信息、救助对象名单等信息。

考评对象: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民政局。

(六)义务教育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义务教育信息的情况,如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资助奖励等信息。

考评对象: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教体局。

(七)涉农补贴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镇乡(街道)涉农补贴信息的情况,如补贴申请信息、补贴资金发放结果等信息。

考评对象: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八)养老服务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养老服务信息的情况,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行业管理等信息。

考评对象: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民政局。

(九)公共文化服务公开指标。

考评要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的情况,如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展览讲座等信息。

考评对象: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文广旅游局。

(十)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指标。

考评要点:政府网站管理中,按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和栏目,及时整改错别字、错链等问题。

考评对象:各公开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考评牵头职能部门: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