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23-1413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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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关于调整小天竺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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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诸暨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小天竺景区门票价格的报告》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0〕242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1号)精神,经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现就调整小天竺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小天竺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为15元/人次。
二、落实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小天竺景区作为国有景区,应按照《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儿童、学生、老年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特定群众实行票价优惠;同时按照我市国有景区免费开放政策执行。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绍兴、诸暨相关政策对门票减免优惠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四、建议在观音诞期(每年农历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十一月十九)门票价格予以优惠。
你公司应根据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调价信息,并做好收费公示和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