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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3-02-17 16: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2022年度服务业重点行业规上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服务〔2022〕87 号)和绍兴市《关于开展2022年绍兴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及重点行业“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绍市服务办〔2022〕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诸服务业办〔2022〕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诸暨市服务业(限上)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现将2021年度诸暨市服务业(限上)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诸暨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相应依据。联系电话:87233332。


附件:2021年度诸暨市服务业(限上)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pdf


诸暨市商务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