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76/2023-14165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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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枫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枫桥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022年枫桥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以枫桥式法治乡镇创建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大力推动枫桥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党委统筹,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建统领,建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主任的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统筹我镇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健全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规程,明确司法所承担镇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司法所负责人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工作和年终法治工作述职等制度,切实将乡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明确职责分工,成功创建枫桥式法治乡镇。根据《“枫桥式”法治乡镇创建指标申报细则》具体考核标准,认真钻研,梳理分析各条指标对应的佐证资料,按照我镇内设职能站办所的工作职责,将135个考核指标直接分配到相关职能站办所,确保责任到人,保障后续创建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枫桥镇成功通过“枫桥式法治乡镇”创建验收。
(三)聚焦短板,全力扭转“两高一低”局面。研究出台《枫桥镇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明确行政应诉职责分工,理顺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支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2022年度,枫桥镇行政诉讼收案量较去年下降50%,一审调解结案率达50%,全年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关口前移,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构建“党政办+司法所+基层站所+执法队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五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组建合法性审查队伍,搭建线上合法性审查流转平台,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2022年度,枫桥镇已对263件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等涉法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
(五)镇村共建,促使法治文化遍地开花。将村级文化礼堂和法治文化元素充分融合,有效利用法治文化长廊、书屋、公园等休闲娱乐场地,推动法德文艺共建、法治文化区域共享,建设集文化体验、法治熏陶、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既有“有形载体”又有“无形熏陶”。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枫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使命担当,争当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排头兵,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依法治理工程。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2年初,党委政府班子讨论通过《枫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运作方案》及《枫桥镇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实施意见》,着力提升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行政应诉规范化水平,从不同方向全力推进依法行政程序完善化。将法律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积极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2022年度投入镇村两级法律顾问补助约20万元。
二是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调解职责。在推进政府法制化建设的过程中,枫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以身作则,积极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镇党政主要领导100%出庭应诉。积极履行诉讼调解职责,全年一审调解结案率达到50%。
三是创新实践社会治理手段数字赋能。枫桥镇以“浙里兴村治社”应用平台为载体,全面梳理涉镇、涉村事项准入清单,建立“下乡进村”事项过筛机制,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将基层政府和村级行政职权办理事项有效限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并以数字化的形式实现镇村两级事项规范化办理。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度,枫桥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执法程序把控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具体反映在民事诉讼仲裁、行政纠纷等。
(一)执法程序把控不到位
随着市政府下发《诸暨市违法建筑查处规范化指引(2.0版)》,对于重大拆违执法事件,条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执法程序,程序意识逐渐增强,但在程序细节的把控上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在内部案卷评议中发现,对阳春村郭某的违章处罚处理上,因前期与郭某对接整改事宜时向其提供了两种整改方案,故在整改通知、处罚事前告知及处罚决定中均未明确实际强制执行的具体处置手段,导致本案存在强制措施标的不明确的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
2022年枫桥镇在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廉文化广场建设)未按照要求依法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网上公开等流程,仅对工程招标实施阶段进行了合同法律审查,存在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虽然该工程后续过程未出现现实的法律隐患,但未来对相关程序需引起足够重视。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程序意识落实程序性规定
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部门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时依法履行各项法定程序。2023年,枫桥镇将完善执法决策程序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心之一。以重大决策为例,枫桥镇以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社会治理中心、城乡建设办公室共同协作,在年初确定今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制定决策程序路线图,按照路线图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党委集体讨论、网上公开等各项流程。
(二)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实践性法治素养
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上的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执法业务培训,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重点分析执法程序、证据链构建方面的问题,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建立执法案卷自查、自评、自纠机制,完善镇级执法监督规程,在监督中实现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实践性法治素养,有效降低败诉纠错率。
(三)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机制建设
枫桥镇将持续整合现有站办所、中队执法力量和资源,依托“枫桥社会治理”系统,指挥、协调、监督区域内的监管和执法部门活动,强化镇级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职能,加强镇对市级部门下沉乡镇执法人员的统一指挥协调。同时,紧盯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环节,根据区域组建若干相对固定的综合性执法力量,实现联勤联动,形成执法合力,逐步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
枫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