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5/2023-14168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27

关于开展2022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0: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诸科〔2018〕23号)、《关于诸暨市科技创新券申领使用的补充通知》(诸科〔2020〕19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2022年度使用的科技创新券开展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技术服务券

  1、兑现对象:

  2022年“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中使用技术服务券的省级载体、诸暨市载体。

  2、兑现范围:

  用于企业和创业者委托创新载体开展检验检测、科技查新、使用或租赁科学仪器设备以及技术合同履行后的维护、安装调试等服务。

  3、兑现资料:

  (1)2022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表(附件1)1份;

  (2)载体承诺书(附件2)1份;

  (3)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

  (4)服务结果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1份;

  (5)企业(合同甲方)支付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1份(截图复印件等模糊不清的复印件资料不予受理);
     (6)企业(合同甲方)支付资金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签字、盖章需完整,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工业设计券

  1、兑现对象:

  2022年委托诸暨2025创意产业园的入驻单位(载体)开展产品设计服务,并通过“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使用工业设计券的本市企业。

  2、兑现范围:

  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功能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不包括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广告形象设计等。

  3、兑现资料:

  (1)2022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表(附件1)1份;

  (2)载体承诺书(附件2)1份;

  (3)企业承诺书(附件3)1份;

  (4)设计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

  (5)企业(合同甲方)支付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1份(截图复印件等模糊不清的复印件资料不予受理);
     (6)企业(合同甲方)支付资金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7)服务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产品设计方案及交付的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照片)等成果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签字、盖章需完整,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兑现申请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注销其科技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资金,并在三年内不再给予科技经费支持。

  2023年3月27日前,申请兑现单位需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完成“兑付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提交,系统中未按时上传、提交将不予兑付;装订成册的兑现纸质资料报送至诸暨市科学技术局(可邮寄形式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兑现联系

  联系科室:创新促进科

  电    话:0575-89089627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路18号科创园主楼523室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及附件.docx

 

     诸暨市科技局

                                       2023年2月27日